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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岛湖事件”震惊两岸 两岸关系阴云密布

日期:2015-01-01 14:33 来源:《黄埔》 作者:邰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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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4年4月1日,浙江千岛湖风景区发生了震惊海峡两岸的“千岛湖事件”。台湾当局将此事件“政治化”,一时间,两岸关系阴云密布,引起了海内外的高度关注。

  不该发生的惨剧 海峡两岸同悲

  1994年4月1日清晨8时5分,载有24名台胞游客、2名导游、6名船员的“海瑞号”游轮,在浙江千岛湖被烧毁,人员全部死亡。消息传来,人们无不震惊、悲伤、焦急……

  游船为什么会燃烧?32人为什么无一幸存?是意外?还是人为事故?……每个人的心里都打着问号。

  罹难者的家属从台湾赶来,他们呼唤着亲人的名字,哭声、喊声让人肝胆欲裂。时任浙江省副省长刘锡荣和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副秘书长刘刚奇等前往台胞住宿处吊唁罹难者,慰问罹难者亲属。

  “千岛湖事件”发生后,台湾岛内一些高官和政治人物纷纷发表措辞强烈的指责,并以所谓“草菅人命”、“土匪”等词语对大陆进行恶毒攻击,将此事演变为政治事件。4月12日,台湾“陆委会”宣布“即日起暂时停止两岸文教交流活动”、“自5月1日起停止民众赴大陆旅游”。岛内“台独”势力也借机叫嚣,煽动“台湾独立”。台湾当局的举动为两岸关系和两岸交流蒙上了阴影,引起海内外的关注。

  4月7日上午8时,千岛湖遇难台胞的遗体,在桐庐火化。自始至终参加处理遗体工作的台湾长风旅行社总经理林维扬先生说:“大陆事故处理部门已尽可能作了安排,我们大家尽人事随天意,但愿死者早日安息!”

  4月12日,海协常务副会长唐树备在北京会见了台湾海基会副秘书长石齐平,介绍了大陆方面从中央到地方高度重视、全力做好事件处理工作的情况。他重申,台湾同胞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大陆是受到保障的,国家法律对台湾同胞、大陆同胞的保护一视同仁。“千岛湖事件”不可能也不应当影响两岸关系的发展,更不应当把它“政治化”,恶化两岸关系。

  发生这样的不幸,是海峡两岸人民都不愿见到的。

  中共中央、国务院指示:一定要尽快查清事实真相!

  重拳出击 迅速破案

  经调查,公安机关确定,这是一起有预谋、有准备的特大图财害命案,并正式立案侦查。党中央、国务院对此案高度重视,指示公安机关下最大决心,尽最大努力,尽快侦破此案。参加侦破工作的300多名干警抱着共同的决心:破案!抓获凶手,对两岸同胞负责!许多人不眠不休,连续奋战了17个昼夜。负责侦破工作现场指挥的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蔡扬蒙,从6日一到现场便投入侦查指挥,不曾离开现场一步。12日,蔡扬蒙不慎滑了一跤,仅作了简单包扎就继续工作,直到案件侦破,他才到医院检查。医生大吃一惊:这位年近60岁的人,肋骨摔断两根,竟坚持工作7天不作任何处理。

  公安干警经分析得出了此案三个犯罪的特征:其一,案犯一定要拥有水上交通工具才能够作案和逃离现场;其二,一个人难以作为,此案乃结伙作案;其三,案犯可能使用了威胁性武器,如枪支、炸药等。从而确定了侦查方向——从船只入手。

  于是,一支由公安人员和干部群众组成的调查大军,昼夜不停地开展了全方位的大排查。据统计,淳安县37个乡镇和县级机关共出动4047名干部群众投入调查工作,出动车辆、船只396辆(艘)次,对全县573平方公里水面航行过的6000多艘各类船只一一过滤,访谈近10万人次,获得群众提供的有价值线索165条。

  调查的线索逐渐集中到无证从事摩托艇营运的吴黎宏身上。

  案发当天,吴黎宏买了三桶汽油,一号油桶一直未归还,型号规格与“海瑞号”上发现的油桶相似;案发前吴黎宏曾购买过民用炸药和猎枪子弹,并向他人借用猎枪;有目击者在3月31日下午见到吴黎宏驾驶摩托艇载其他两个人进湖;吴黎宏去年借贷了6万元购买大马力的摩托艇,今年6月还款期将到;有人举报,4月1日早晨,吴黎宏理过发,眉毛额发有被火灼焦的痕迹;吴黎宏在案发后曾声称要将摩托艇以3万元低价抵押出去……

  公安人员立即围绕吴黎宏的家庭、生活、交友、活动等情况逐一调查,很快又发现与吴黎宏交往甚密的胡志瀚、余爱军的一些可疑情况。公安机关果断决定:立即传唤嫌疑人。

  4月15日下午及晚上,余爱军、吴黎宏先后被传唤。第二天,又传唤了胡志瀚。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三名案犯低下了头。三名案犯分别交代了对“海瑞号”游船抢劫纵火、杀人灭迹的犯罪事实。

  1993年3月,吴黎宏向朋友借了1万元钱;10月,又向信用社贷款5万元钱,买了一条摩托艇。今年6月,贷款到期,可吴黎宏的钱还未筹齐,十分着急。余爱军、胡志瀚二人平时看到别人买房、造房,看到别人出手阔绰、超高消费,非常羡慕。三人常在一起谈论发家致富的话题。

  风景秀丽的千岛湖,吸引着大批中外旅游者。吴黎宏忽然萌生了在湖上抢劫游客钱财的念头。他把这个想法告诉了胡志瀚和余爱军,并说,要干就干一次大的,干一千次小的难免有一次失败,不如干脆来一次大的。胡志瀚、余爱军二人表示赞同。于是,他们便开始策划具体的作案时间、地点,并准备作案工具。

  千岛湖水域辽阔(面积580平方公里,比台湾日月潭大60多倍,水深80-100米),一千多个岛屿星罗棋布,群山拱绕,叠嶂曲折。南方的春季,雨水较多。遇到下雨,湖面便泛起层层雾气,很容易隐蔽。三名案犯便选定了这个季节下手。3月31日下午,天空下起蒙蒙细雨,水天相接,昏昏茫茫。下午4点多钟,三人将游艇驶到猴岛附近,开始等待。一艘游船驶了过来,是“千岛湖6号”,可天色尚亮;又有“黄山3号”也驶了过来,他们还是没敢下手。天色渐渐黑了下来,雨也越下越大。这时,“海瑞号”驶了过来,他们立即尾随其后。胡志瀚、余爱军二人用丝袜将脸蒙起,先跳上游船;吴黎宏将艇系在游船右侧栏杆处后,也跳上船。他们先用枪顶住船老大,把驾驶舱控制起来;然后冲入游客集中的中舱,举起猎枪、斧头,厉声喝道:我们借点钱用用,请你们识相一点。并说,交出钱财,到底舱去,不害你们的性命。船上的人信以为真,把摄像机、照相机、首饰、手表、现金等财物放在桌上,便陆续进入底舱。这时,3名案犯将游船驶至事先选定的水面宽阔的黄泥岭水域,搬起唯一出入底舱的铁梯,扔入湖中;然后,关上底舱门,用铁丝缠住。按照预谋,他们打开船上的消防阀,放水沉船,但未进水。于是,便商议用炸药炸船。从游艇上,他们取来预先准备好的炸药,向底舱扔了一包,没有爆炸。这时,底下的人开始骚动,有人喊:冲出去!不冲出去也是死!他们又向里扔了两包炸药,并开枪射击。炸药爆炸起火,底下一片哭喊声。接着,他们又从摩托艇上拿来汽油,浇了上去,火顿时大了起来。

  三名案犯携着劫得的财物,跳上游艇,迅速逃离现场。

  4月18日,三名案犯被依法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宣布破案后,海协迅速向台湾海基会通报,并随后多次通报案情。4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鹏发表谈话指出,千岛湖特大抢劫杀人案已经破案,案犯已被抓获,将按照司法程序严肃处理。

  4月19日,案犯经检察院批准逮捕;4月24日,公安机关预审终结,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起诉。吴黎宏的哥哥吴黎明(武警杭州支队一中队副指导员),为其弟藏匿赃物,4月28日被依法逮捕。

  余波不断 事实胜过雄辩

  尽管大陆公安部门用了17个昼夜就侦破了此案,但是,因为此案关系重大,大陆方面一直抱着十分慎重的态度。由于两岸在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上有所不同,从出事起到公布真相,中间相隔了一段时间。台湾一些人对事件了解不够,产生了一些猜测与传闻。但是,岛内也有一些人别有用心,借题发挥,企图把一桩刑事案件炒成政治事件。台湾舆论纷纷反映,希望当局应以客观冷静的态度对待此事。

  千岛湖案件侦破后,大陆海协及时将情况通报了台湾海基会。为了能当面更详细地介绍一些情况,4月20日,海协向海基会发出邀请,请他们派员并邀同有关专家来杭州,由大陆有关专家介绍案件的具体情况并回答问题。此后,又多次致函,邀请海基会来杭州。

  5月8日,海基会副秘书长许惠佑率海基会有关人员及专家、罹难者家属代表一行21人飞抵杭州。在不影响办案的前提下,大陆专家配合录像带、幻灯片等向台湾方面详细地介绍了“海瑞号”游船事件的发生经过、勘查现场、解剖经过、侦破经过及案犯作案过程和犯罪动机,并陪同他们沿“海瑞号”的旅游路线看了案发水域、出事船体及起获的赃证物,回答了他们提出的全部问题,解释了他们各种各样的疑点,包括记者的提问。

  如:一些人对这样大一个案子,是否凶手只有三人这一点抱有疑问,问是否有军方参与。对此,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洪巨平说,我们对案件的调查,是以事实为依据的。对于案犯一开始的预谋过程、准备过程、实施过程,以及犯罪以后赃物的分配、藏匿过程都十分清楚。案犯本人有详细的供述,而且三人的口供完全一致。我们所查到的赃物,也说明只有这三名案犯。洪巨平并肯定地说,三名案犯中,没有一名是武警公安人员。关于这个问题,公安部反恐怖处处长何挺说,他们手里有枪,并利用了一般人“生命比钱财重要”的心理,所以,并不需要很多的人。按一般人的想法,进入底舱后,案犯就会走了。另外,从案犯所抢的财物来看,是很不完全的,说明他们的威慑力还没有达到将游客完全控制起来逐个查搜的程度,只是逼着交,交多少算多少。所以,死者的身上,还留有许多金银饰品和财物。何挺还说,人多目标大,容易引起怀疑,这也是案犯考虑的因素。如此分析,此案的作案人数并不多。

  还有的人提出,案犯作案时乘坐的是摩托艇,他们怎么能够追上、跳上比摩托艇大得多的“海瑞号”?洪巨平说,摩托艇比游船的速度快,可以赶上去,并靠上游船。据吴黎宏交代,他们在平时的营业中,经常靠挂在行进中的旅游船后面,问船上游客是否有兴趣坐摩托艇去兜兜风,以此方式来揽生意。其他的摩托艇从业者也有这样的情况。

  台湾一些人提出,你们对遇难台胞的遗体进行解剖,是否违法?海协专家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和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公安人员为查明原因,对不明死因的遗体是有权进行解剖的。解剖是为了确定生前烧死,还是死后被烧,从而判断遇难者的死因。解剖的部位主要是气管和心室,结果发现,死者的血呈鲜红色或砖红色,这是一氧化碳中毒的重要特征;又经过对血液的化验,发现血中的碳氧血红蛋白值超出正常范围。从而断定:遇难者是一氧化碳中毒窒息后,被火烧烤致死。

  台湾一些人问,有的家属发现遗体上有外伤,甚至有手指被砍断的现象,这是不是事实?专家说,我们的法医对所有的尸体作了认真的尸表检验,没有发现任何外伤性损害。何挺补充说,家属提这样的问题,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只能依据事实说话。对于这一点,台湾海基会邀请的法医专家方中民教授说:“站在专家与专家之间的立场,我们不能否定大陆方面检查的结果。”

  在海基会听取介绍的最后一天,台湾方面拿出一份资料照片,企图推翻大陆方面对案情的整个侦破。这份照片显示:4月1日早上6:20左右,有人登上“海瑞号”,并往一艘拖船上搬东西。对于这一点,洪巨平说,这是不可能的。在对案件的整个调查中,没有任何人向我们提供这方面的资料。据台湾方面说,这份照片是台湾游客于4月1日清晨5:30左右,从建德的清心宾馆出发,到出事水域拍摄的。专家指出,从清心宾馆到毛竹源码头,正常的汽车行驶时间至少20分钟以上;下车、上船需要一定的时间;上船以后,从毛竹源码头驶往出事的黄泥岭水域至少要一个小时以上。台湾方面所说的出发及拍摄时间与事实不符。专家问:拍摄照片的是什么人?住什么地方?当时为什么要到出事水域去?台湾方面没有回答。

  台湾方面继续提出一些新的疑问……

  何挺说:这么大一个案子,涉及几百甚至上千个问题,本着从了解案情的角度出发,由于对某些枝节问题认识上的不同,提出一些疑虑、疑问,这是正常的、合情合理的。我们是抱着极大的诚意、最大限度地向对方介绍案情的。通过这样的介绍,海基会专家如果抱着科学的、实事求是的态度,从专业角度出发,他们应该是满意的。从两岸关系的大局出发,在法院审理前,就把案情向海基会专家作如此详尽的介绍,这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所没有的。但是,如果有人利用我方的诚意、善意及所提供的案件详情,继续制造所谓的疑点,以达到阻碍两岸关系的目的,是不得人心的,也无法告慰两岸的死难同胞。现在,“千岛湖事件”的事实已经很清楚,证据确凿,公安部门侦办终结已移送检察机关。“千岛湖事件”的侦办,是经得起历史验证的。

  5月14日,海基会一行结束听取千岛湖案情的介绍,返回台湾。

  罪有应得 三案犯伏法

  “千岛湖事件”的案犯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

  6月12日上午8时30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分别判处吴黎宏、胡志瀚、余爱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吴黎宏、胡志瀚、余爱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两罪并罚,决定分别对吴黎宏、胡志瀚、余爱军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三名被告人在法庭审理的最后陈述中,均表示认罪服法和后悔莫及。吴黎宏说:“我对不起死难者和他们的家属。”“到了今天,我已很后悔,但现在已没什么用了,只希望其他年轻人吸取教训。”胡志瀚则表示心里很懊悔,“唯一的要求是以死谢罪”。余爱军说:“接受人民的审判,是我罪有应得。”“这件事我们自己负责,千万不要使台湾人民仇恨大陆人民。”“我想对遇难台胞家属说声对不起,我也对不起养育我的父母,对不起我的朋友。”

  6月19日上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宣判大会,宣布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3月31日在淳安千岛湖实施特大抢劫、故意杀人的吴黎宏、胡志瀚、余爱军三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核准死刑的裁定。杭州市有关领导和各界群众及省、市有关方面代表1200余人参加了宣判大会。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刚主持宣判大会。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一庭庭长王治建宣读裁定书。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裁定核准对吴黎宏、胡志瀚、余爱军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杭州市市长王永明在会上讲话,他指出,召开这次宣判大会,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主持正义、忠于法律、忠于人民的宗旨,充分表明了党和政府维护社会治安,严惩严重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和在大陆境内的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国外人士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强决心。对三名犯罪分子依法严厉惩处,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同时也是对死难同胞的最好告慰。

  宣判大会后,遵照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抢劫、故意杀人犯吴黎宏、胡志瀚、余爱军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依照法律,三名罪犯伏法,被处以极刑,死难的两岸同胞可以瞑目了。对罹难台胞的赔偿问题,有关保险公司也已作好了准备,按规定加以处理。这一两岸交流开展以来最大的涉台刑事案件,从善后处理到迅速破案、依法惩凶,无不体现了国家重视人民的各项合法权益,努力健全法制,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然而,“千岛湖事件”的风风雨雨也使人们看到,在海峡两岸之间,由于长期隔阂和社会制度的差异,在看待一些问题的观念和处理方式上存有差异,因观念和处理方式的不同引起的误解也肯定会存在。两岸的有识之士都认为,应该通过进一步扩大交流,加强沟通来更快地增进两岸相互了解和理解。在处理事涉两岸的具体事务时,务必从两岸关系大局出发,本着维护两岸人民根本利益、务实客观、实事求是的态度,面对问题,解决问题。要防止有人存心借题发挥,破坏两岸关系。正如台湾一些媒体了解真相后指出的那样:“千岛湖案无论案情如何复杂,终究是一件刑事案件,以此否定大陆既已存在的社会价值,甚至否定对整个中国的血缘感情,是一项严重的错误。”

  “千岛湖事件”真相已经大白、案犯已经伏法,但台湾当局的某些人以及少数“台独”分子还说什么这是一件“悬案”。看来,极少数人还想利用这个不幸的事件来阻挠和破坏两岸关系。但是,这终究是徒劳的。“千岛湖事件”是偶发的,产生的消极影响是暂时的,两岸关系的日益密切则是必然的,这是大势所趋。历史也证明了这一点。

  “千岛湖事件”引起的思考

  3月31日发生在浙江千岛湖的不幸事件,经过当地政府的艰苦细致调查和有关各方的积极配合,终于真相大白。

  平心而论,像千岛湖这样的惨案,是大家都不愿看到的。但任何一个国家,不论是发达的西方国家,还是落后的贫困国家,都难免出现这类事件。对此,我们应以平常心看待。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尽快查清,妥善处置,因为毕竟是人命关天;另一方面也要客观、冷静地对待。任何幸灾乐祸、借题发挥,乃至谩骂或政治上趁火打劫之做法,都是不可取的。

  “千岛湖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包括公安、台办等部门,都做了大量工作。由于案情复杂,在破案过程中考虑到保密,不便广为宣传,因此他们所作的艰苦努力鲜为外界知晓。当然一些做法有不尽如人意之处,应从中吸取教训。死难者家属因此而言辞偏激,甚至责备、埋怨,是完全可以理解的。问题是台湾当局及岛内某些新闻媒体一度利用此事大做文章,把纯粹的刑事案件政治化,鼓吹要使两岸关系“降温”,急急忙忙宣布中止两岸某些交流项目,要求台商全面停止对大陆投资,企图对大陆施压,致使两岸关系一时出现紧张局面。台湾高层一些人士不是进行疏导,反而推波助澜,对大陆无端进行攻击,煽动反共情绪,竟然谩骂中共领导人是“土匪”,妄图以此来显示其对死难者家属的“关心体贴”。明眼人不难看出,这实际上是一种政治作秀。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民进党内的少数“台独”分子,图谋利用这一孤立的船难事件,硬把它和统“独”问题扯在一起,借机鼓吹“台独”,要求台湾当局“放弃一个中国政策,停止两岸事务性商谈”。这充分暴露出他们念念不忘分裂国土的丑恶面目。

  但我们也高兴地看到,岛内一些有识之士,在“千岛湖事件”后仍能明察大势,不为所动,把握正确的方向。台塑集团董事长王永庆在一片喧嚣声中指出:“对千岛湖事件不可意气用事”,并表示“台塑投资大陆的计划将不受千岛湖事件影响而放弃”。海基会秘书长焦仁和也表示,台湾“应以一种谅解的、同情的眼光去原谅他,而不是苛责”,指出“对大陆还是要进行接触,目的是解决问题”。

  两岸关系发展到今天这种局面,实属来之不易,两岸经贸合作,共同获利是有目共睹的。两岸同胞都会倍加珍惜,使其免遭伤害。切不可因偶发事件,一时冲动,做出损害两岸关系的举措。随着“千岛湖事件”的真相大白,两岸关系也会重新获得发展,它所产生的消极影响是暂时的。通过“千岛湖事件”,两岸也都应从中总结教训,逐步建立起一种处理突发事件的机制,一旦今后再发生意外事件,两岸能从容不迫地沟通、协调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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