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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条措施”:为台湾同胞谋福祉

日期:2019-01-25 13:28 来源:《黄埔》杂志 作者:潘维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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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扩大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实现互利互惠,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增进台湾同胞福祉,今年2月28日,国务院台办、国家发改委经商中组部等其他29个部门,发布了《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31条措施”)。半年多来,上海、福建、云南、天津、浙江、湖北、广东、广西、江西、山东、重庆、江苏、陕西等省市以及厦门、南通、宁波、昆山、淮安等地区相继出台当地关于“31条”的细化措施。这是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重要论述的重要体现,也是以人民为中心治国理政理念在两岸关系上的最佳诠释,充分表达了我们坚持寄希望于台湾同胞,推动两岸关系发展和祖国和平统一的善意和诚意,必将不断深化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增进两岸同胞亲情和福祉。

  一、积极促进在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加快给予台资企业同等待遇,为台资企业发展壮大提供保障

  “31条措施”和各地各部门出台的细化措施,充分回应广大台企关切,从项目支持、投资贸易便利化、扩大准入、产业布局、研发创新、资金扶持、参与政府采购及国企混改、用地保障、金融服务、农业合作、市场拓展、保障机制等12个方面,为台企在大陆的创立、成长、壮大所经历的各个方面提供具体政策保障。

  (一)以项目支持提升台商投资便利化水平,形成内外联动、双向互济的贸易格局。1.支持台企参与国家重大建设或地方重大建设。如“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建设、浙江“八大万亿”产业项目等。2.加强两岸产业区合作,鼓励台企参与涉台平台建设和发展。包括继续在中西部、东北地区设立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浙江鼓励台企参与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两岸贸易中心、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的开发建设等。

  (二)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支持台企开拓市场。1.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如宁波、厦门等地明确“一站式检验检疫”“绿色通道”等便利化措施,简化入境审批手续。2.优化准入环境。如浙江、上海实施台企商务备案和工商登记“一口办理”,简化台企设立、登记程序。3.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改革。如淮安在投资、贸易管理领域实施“海关企业注册及电子口岸入网全程无纸化”等便利化改革。

  (三)扩大市场准入,吸引台企扩大对陆合作。1.取消限制,扩大开放领域。如广东放开台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台资持股比例限制,扩大台资银行业务范围。2.鼓励台资企业可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如天津开放台企参与高速公路、轨道交通等公共服务领域的特许经营项目。

  (四)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因地制宜引入台企进行合理化产业布局。1.以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为项目依托,构筑试点示范城市产业体系。如浙江对公建民营、社会化运营等领域的养老服务产业、高端装备创新工程允许台企参与。昆山鼓励台商参与光电、半导体、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先导产业发展。2.大力推进环保产业合作示范基地建设。如昆山支持台资企业进行环保、安全生产等升级改造,并提供绿色金融等转型发展政策支持。

  (五)鼓励台企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增强研发、营销、产品升级换代能力。1.支持台商投资发展高端先导产业,设立区域总部和研发设计中心。如广东规定符合条件的台企可享受“一事一议”及最高1000万元奖励的优惠政策。2.支持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如“31条措施”允许企业在大陆注册的独立法人等可牵头或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享受与大陆同等待遇。3.技术研发的激励、转化及保护措施。如“31条措施”规定对台湾地区知识产权在大陆转化,可参照执行大陆相关激励政策。

  (六)用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等方式,缓解融资困难,助推台企实现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1.在税收优惠方面。浙江为高新技术台企减免企业所得税、福建鼓励台企再投资免征预提所得税。2.在奖励与补贴方面。南通对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台企给予奖励,云南对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实现转化投产给予资金奖励,湖北对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给予研发补贴。

  (七)进一步明确台企在参与政府采购、国企混改方面享受同等待遇。1.参与政府采购。如福建在采购领域对台资企业无准入门槛,浙江将台企“个体工商户”也纳入了政采范围。2.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如福建对符合条件的台企可享受兼并重组重大项目前期经费等补助政策及股权激励优惠政策。

  (八)提供项目用地保障,降低台企生产成本,促进台企合理规划布局。1.以奖励、保障、优先照顾、弹性支持等方式在用地政策上加大力度吸引台商落地发展。如浙江对符合条件的台企分别给予全额、60%、40%用地计划指标奖励等。2.对已在当地发展的台企及转型升级的台企在用地上给予更多政策支持。如天津、福建、宁波、昆山等对存量工业用地用途产生的费用予以减免,浙江对台企利用存量土地用于转型升级予以政策支持。

  (九)在征信、融资、上市、小额支付等方面落实台企同等待遇,分享大陆发展机遇。1.通过合作为两岸同胞和企业提供征信服务,解决因缺乏征信证明导致申请贷款、办理信用卡难的问题。2.除“31条措施”支持以银团贷款方式为实体经济提供融资服务外,多省市还进行了深化及创新。如福建提供融资担保、广东自贸试验区内的台企可在区内和境外发行债券等。3.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台企上市。4.允许台湾金融机构等与大陆相关机构依法合规开展合作,为台胞提供小额支付服务。

  (十)在申请农机购置补贴和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支持台资农企扎根大陆发展。1.结合地方战略出台政策。如浙江省的乡村振兴战略、湖北的“三乡工程”等。2.重点支持在乡村建设、休闲农业、特色民宿等领域进行投资合作,如湖北、浙江、天津。3.协助台湾农企拓展市场。如浙江支持台胞台企参加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昆山积极申设两岸农产品电商销售绿色通道等。

  (十一)鼓励台资企业向中西部、东北地区转移并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拓展内需市场和国际市场。1.支持台企参加本地与“一带一路”建设。如昆山鼓励台胞台企全面参与昆山试验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2.支持台商多渠道拓展外需。如上海支持台企参加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淮安为台企入驻“京东台企名品馆”等电商平台提供专门帮办服务等。

  (十二)加强台企台胞投资保护,提供有效法律保障。1.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如上海、浙江强调依法依规保护台企台胞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支持台企进行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活动。2.加强维护合法权益。如浙江加强台湾同胞投资咨询、投诉受理和纠纷解决等工作,台胞投资者等可享受法律援助服务。3.提供多元法律服务。如淮安推进“律企同行”活动,为台资企业提供“九项免费、一项优惠”的法律服务。

  二、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确保台湾同胞来大陆发展各个方面都有政策保障

  “31条措施”及各省区市的细化措施,在给予台湾同胞同等待遇上,出台的相关政策基本涵盖了台湾同胞在大陆各方面的真实需求。若将一名台湾同胞来大陆的情况构建一个链条,则链条的上游、中游、下游分别对应就学阶段、就业创业阶段和长期在大陆生活阶段,链条上的每一个环节都有具体政策作为保障。

  (一)在入学、求学和毕业三个上游环节提供保障。

  1.在入学方面,大陆鼓励和支持各高校招收台湾学生,并在逐步扩大招生数量和规模。台湾高中或大学毕业生可以台湾学测成绩直接申请,参加港澳台侨联考,参加大陆高校的单独招生或自主招生,或预科生、进修生、交换生等方式进入大陆高校就读。在大陆高中就读的台籍学生还可通过参加大陆高考入学并享受一定政策优惠。

  2.在求学阶段享受奖学金、助学金、任职学生会、加入社团以及注册学籍、建立档案、档案管理等方面同等待遇及各类保障。如厦门各高校设立台湾学生助学金专门账户,接受社会捐赠帮助家庭条件困难的在校台生完成学业。

  3.毕业前,大陆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可为台生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台生可根据个人意愿参加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等课程的学习,按照本人专业、兴趣等特点自愿到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就业政策、职业发展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咨询。随着大陆开放台胞进入部分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高校对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台生发放就业协议书并签发报到证。

  (二)链条中游主要包括就业和创业,涵盖实习、信息获取、就业创业领域、职业发展空间、优惠政策补贴等多个领域。

  1.就业方面:

  (1)鼓励台生来大陆实习,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为台湾青年学生提供实习、就业岗位,并对相关企事业单位给予财政补贴。如北京协调包含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内的35家单位,提供163个就业岗位和222个实习岗位,专门面向台生发布。

  (2)积极推动各类人事人才网站和企业线上招聘进行系统升级,支持以台胞证注册登录,落实方便台胞获取就业信息的相关政策。如浙江利用省内重点新闻网站及时发布相关政策规定,福建大力拓展全省人力资源机构在线招聘业务等。

  (3)积极拓展台胞在大陆就业范围和领域。如北京、天津、福建、浙江、湖北等地对符合条件的台胞,允许通过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等方式到当地事业单位就业,入职后在工资福利等多方面享有与大陆居民同等待遇。

  (4)放宽台胞在大陆的从业资格,部分地区还在特定领域进一步简化流程。如“31条措施”允许台胞可报名参加5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81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等相关规定以及福建在烹调师、美容师、美发师等工种的职业资格考试中直接采认技能水平,只进行理论考试等。

  (5)对初次实习就业的台胞给予相关补贴与支持。如湖北每年单列1000万元专项资金,鼓励支持台湾青年来当地学习、实习和从事交流交往,对参加实习的台湾大学生每人每月给予补贴,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6)提升台胞在大陆工作的专业技术职称晋升空间和社会荣誉感。如“31条措施”鼓励台湾教师来大陆高校任教,在台湾取得的学术成果可纳入工作评价体系等相关规定。浙江对高校教师及专业技术人才在台湾地区相应单位的任职年限予以承认,保障其在职称评聘、课题申报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2.创业方面:

  (1)目前台胞基本上可投资大陆居民和民营企业涉及的大部分创业领域,部分省市还逐步放开以前存在一定障碍的领域。如浙江允许台胞在省内开设会计师事务所,宁波允许台胞设立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及开办旅馆等。

  (2)给予资金和政策的扶持,鼓励台湾青年自主创业。如天津对创业台胞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同时提供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和房租补贴。淮安对台胞开办小微企业提供开辟绿色通道,按下限收取行政事业性费用等“六个一律”政策。

  (三)在居住、出行、工资待遇、金融服务、文化和社会参与、就医等下游链条给予保障,为台胞提供安稳、长期、方便的生活。

  1.台胞可凭相关的工作、居住或学习等证明,在当地租赁或购买住房。如台胞在北京、上海、福建、湖北、厦门等地可申请公租房,购房时在购房资格、首付比例、贷款申请等方面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

  2.逐步实现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胞证与大陆居民身份证同等使用,便利台胞办理搭乘飞机火车等手续。

  3.逐步对合法就业的台胞按规定给予包括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五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厦门支持没有工作的台胞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方位保障台胞的利益。

  4.允许台湾金融、征信机构依法合规与大陆机构开展合作,为台胞提供便捷服务。如浙江凭台胞证、收入证明并由工作单位提供担保即可办理信用卡。

  5.为长期在大陆工作生活的台胞提供同等的公共文化服务,充分保障其社会参与权利。如厦门为长期居住的台胞办理旅游年卡,宁波、昆山允许在地台胞依照规定程序担任市、区政协委员并列席市、区人大、政协会议。

  6.对台胞在大陆就医、子女入学、养老等方面提供保障。如台胞可凭有效证件在大陆公立医院就医,浙江、福建、天津允许台胞子女按照有关规定进入所在地幼儿园、中小学就读,在厦门、昆山长期居住的特困台胞入住养老机构可参照当地标准给予补贴。

  三、“31条措施”充分展示大陆对台湾同胞的诚意和善意,“两岸一家亲”“两岸命运共同体”逐步由理念化为现实

  “31条措施”推出后,引起了台湾社会的高度关注,主流舆论、专家学者、青年、学生普遍给予好评,认为这是新时代大陆对台政策展现的新气象、新作为。但民进党当局与历史大势背道而驰,仍然顽固坚持“台独”意识形态,极力抹黑污蔑大陆为台湾同胞谋福祉的真诚善意,并叫嚣出台反制措施,阻碍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步伐。

  (一)充分显示大陆对台湾同胞的善意和诚意

  1.“31条措施”由国务院台办与国家发改委共同发布,并取得中组部等29个中央国家机关部门的认可支持,这种高度的群策群力和协同配合,既体现大陆对台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更展现对台湾同胞亲情福祉的重视和办实事、办好事的善意和诚意。

  2.“31条措施”涉及产业、财税、金融、就业、教育、文化、医疗等经济民生领域,精准定位台湾基层一线和青年一代的重要诉求,核心要义就是落实台企台胞同等待遇。有台媒指出,“31条”贴近台湾民众的核心需求,其开放力度之大、范围之广、针对性之强,可谓前所未有。

  3.“31条措施”及各省区市的细化措施,涉及政策领域重大突破、政策领域继续拓展、先行先试地区政策复制推广、对台商享有政策进一步明确等四个主要方面。两岸交流合作的日益扩大深化,源于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全新实践,源于广大台湾同胞对两岸大交流、大发展的广泛积极参与。

  (二)“两岸一家亲”“两岸命运共同体”逐步由理念转化为现实

  1.台湾同胞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政府采购,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等,展现了大陆做到与台湾同胞分享发展机遇的充分信心,必将促使更多台湾同胞坚定决心来大陆发展,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充分展示风采,收获更大的幸福感。

  2.大陆方面鼓励台湾同胞参与中华经典诵读工程、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等,表明大陆始终把台湾同胞当成一家人,致力于实现心灵契合,共筑精神家园。这种血脉相连、荣辱与共的结合,必将促使台湾同胞与大陆同胞一道,弘扬中华文化,促进“两岸一家亲”,携手昂扬迈进新时代。

  3.邓小平同志在谈及两岸关系时曾强调,两岸应争取实现“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谁也离不开谁”的局面。“向南移、向下沉”更多实现“你中有我”,随着两岸经济合作交流往来的深入发展和“31条措施”的出台,两岸关系的主题逐步由政治向经济民生领域拓展,开始走向水乳交融的“我中有你”新阶段。

  (三)民进党当局“反制”违背历史潮流,必将自食恶果

  1.在两岸缺乏互信基础,官方协商谈判和沟通联系机制停摆的情况下,大陆直接诉诸台湾民众解决实际问题,充分展示社会制度和治理成效的先进性与吸引力,也为受限于岛内狭小市场和恶劣政治环境的台湾民众提供更好选择。

  2.大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勃勃生机,与岛内乌烟瘴气、千疮百孔的恶劣投资环境形成鲜明对比,吸引越来越多台湾同胞“用脚投票”,融入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大潮。9月17日台湾《联合报》民调显示,台湾民众四成三愿意赴大陆就业,三成想到大陆创业,四成四愿意让孩子去大陆念书,创9年来新高。

  3.为政者最大的政绩,就是为百姓办实事、谋幸福,民心向背是检验的试金石。“31条措施”向台湾同胞传递了明确的信号,无论台海局势如何变化,我们为广大台湾同胞谋福祉的努力都不会放弃。民进党当局对大陆为台湾同胞谋福祉的真诚努力视而不见,反而以“掏空”“吞并”台湾等荒腔走板的滥调误导、恐吓台湾民众,已经激起台湾社会的极大反弹,若继续在错误的道路走下去,必将自食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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