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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话黄埔军服及枪械(续)

日期:2020-01-07 10:01 来源:《黄埔》杂志 作者:单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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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8年北伐成功,国民政府定都南京之后,蒋介石以德国的军事技术与经验作为中国整军建军的借鉴,积极引进德国军事顾问协助中国军事现代化。为此,国民政府仿效德国军制设立军政部、参谋本部和训练总监部。军政部下设军需署,其署设总务处辖4司(即会计司、储备司、营造司、审核司):会计司掌管各部队、军事学校和军事机关经费的给与;储备司掌管粮秣、被服的给与;营造司掌管军用土地、建筑物的营缮、利用和保管;审核司掌管审核军费岁入岁出决算事项。至于总务处则掌管人事、购置、警卫等项事宜,与普通机关无异。各司处颁发有印信,分散办公,各自为政。储备司职司军用粮秣和被服之筹办、贮存和补给;内设3科,即粮秣科、被服科和材料科。粮秣科因那时军用粮秣皆采用金钱给与,故事务不多。被服科划为筹办、补给两组,筹办组负被服成品筹划制办之责,制办之法分设厂自制和招商投标承制两种,有关被服厂之管理和承制商资格之审査、登记以及投标、开标诸事务,均归该组负责;补给组负审查各部队、机关、学校编制人数,核定配给被服品种、数量和填发给与通知单之责。材料科分为厂务、库务、出纳和检验4组,厂务组负制造材料的各军需工厂(制呢厂、制革厂、纺织厂和军工厂等)管理之责;库务组负被服品运输和管理各仓库之责;出纳组负被服新品发出和废旧品回收以及年终被服物品出纳汇总报销之责;检验组设有检验器械和储藏标本室,负被服成品材料的规格检验并制作说明书之责。

  

  中央军校德式装备教导总队

  陆军制服条例之拟订,其间经过用部文咨请外交部转请驻英、美、德、法、日中国大使馆,搜集各国现行陆军服装寄回以资参考,拟制适合我国陆军之大礼服、军常服和军便服的制式,制作样品陈列军政部,召集军职人员参观听取意见,再择善修改样品陈列于军事委员会;待参观者无意见方作最后决定,拟具陆军制服条例条文并附图说明,用部文呈请军事委员会转请国民政府公布。1929年9月国民政府首次公布施行《陆军军常服军礼服条例》,1930年3月又公布施行《修正陆军军常服军礼服条例》,1936年1月再公布施行《陆军服制条例》。上述条例对陆军服装进行了统一规定,新式(仿德)军服开始在中央军校学生总队、教导总队及中央部队换发,并向地方军推广,直至抗战胜利之前。

  国民革命军新式军服及枪械变化主要有五:

  一、最明显的是军帽,北伐时期的大盘帽被直筒圆顶加围式布军帽所取代。该帽是德国军事顾问以北欧的“滑雪帽”为样本,依据中国人的头型尺寸设计而成的。特点是带帽舌,帽子周围有一圈围布,天冷时可以放下来,起到护耳、颈和脸部的作用;平时折叠起来,用两颗钮扣连接围布固定在正面中间,其上加缀圆形浇瓷青天白日徽,成为军帽统一制式。

  二、以佩带领章军衔取代北伐时期臂章军衔。领章用长4公分5公厘,宽1公分8公厘,长方形两枚缀于反领前面,以示兵种阶级等。其正面质料将官全金不分兵科;校尉均用国产丝织品,以本科颜色为地(如步兵红色,骑兵黄色,炮兵蓝色等),校官用宽2公厘金线2条,尉官用宽2公厘金线1条,四边均各镶宽2公厘之金线一道。其分级均用铜制或黄色线之制立体三角星,第1级缀3颗,第2级缀2颗,第3级缀1颗,准尉不缀星并佩带所属机关证章以资识别。士兵概用国产棉毛织品,左端表示等级,右端表示团队号及特种符号。补充办法又规定:中央各军事学校之学员生不用长方形领章,而缀以两枚铜制浇瓷圆形领章,分别用本兵科、学员生字样表示。

  三、胸章取代长方布条。北伐时期将士倒在敌军的枪炮下,连面容都无法识别时,只有缀于军服左胸前的长方布条姓名标识,才能证明他们的身份。抗战前后的军服则配有胸章和臂章,胸章是用方形棉织品印制的,钉缝在胸前左上口袋盖上,内容有“兵种、官阶、姓名、职务、佩发年份”,一看便知。同时胸章边框的颜色表示不同的官阶,将官的边框为红色,校官为黄色,尉官为蓝色,士兵为黑色。胸章用于辨识身份,而臂章上则是部队番号,通常情况下是以军或师为标注,例如“第29军”的臂章为“29A”,“第88师”的臂章为“88D”。但也有一些部队的臂章较为特殊是以文字标注,例如第74军第57师就佩戴过“虎贲”臂章。抗战时期,该师在长沙、上高、鄂西、常德会战中,屡挫日军,被授予“虎贲”荣誉称号。

  四、单兵装备始配钢制头盔。钢盔是用于防备外来力量伤及头部而制造的安全防护装备,现代钢盔由法国的亚德里安将军发明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1934年,埃森霍滕公司应德国军方的要求开始进行新型作战钢盔的设计和测试工作。这种新型钢盔是在一战时M1931型钢盔外形的基础上改良而成的,虽然外观相似,但二者比较起来新钢盔的重量更轻便,内衬结构更加紧凑坚固,佩戴舒适。1935年7月1日,德国国防军陆军和海军军部在柏林正式将新钢盔定型为M1935型(简称M35钢盔),并正式配发部队。

  国民政府在德国军事顾问的指导下按照德国标准改编和组建军队,称为“德械师”,除武器外,至1936年共进口了30余万顶M35钢盔。二战爆发前,德国M35钢盔造价昂贵而最大出口定单的买家便是中国。头戴M35钢盔的中国军队被看做是中央军的精锐部队,最经典的特征就是盔体左侧透气孔下方的青天白日徽。此外,其他部队还配有国造梅花钢盔、法式亚德里安钢盔、英式MK1/M1916钢盔、美式M1钢盔及收缴日军的90式钢盔。

  

  德式M35钢盔

  

  国造梅花钢盔

  

  国造煤斗钢盔

  

  法式亚德里安钢盔

  

  英式钢盔

  

  美式钢盔

  五、枪械为国造中正式步枪。1928年11月军政部兵工署成立,统筹全国兵工事宜,兵器制式化问题再次提上议事日程。1934年12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召开兵器制式化会议,决定将世界上最新型的步枪之一,德国M1924 7.92mm毛瑟步枪定为制式步枪。于是兵工署技术司委派毕业于德国柏林工业大学的巩县兵工厂厂长毛毅可,向德国有关部门正式商洽购买M1924步枪及检验样板、图纸。经过一番周折,新图纸终于在1935年收到,由该厂负责开发研制。1935年7月开始试生产,由于当时是民国24年,因此新枪定名为24式步枪。在筹备、试生产过程中,时任国民党军事委员会委员长的蒋介石携夫人宋美龄,曾数次到巩县兵工厂视察,并提出将枪托略微缩短、刺刀加长等建议。为表示对其尊重,后经兵工署署长俞大维呈请并获批准,1935年8月,将新枪定名初为瑞元(蒋中正原名瑞元)步枪,后改名中正式步枪,相应地,机匣上的印记也改为“中正式”三字,另外加上巩县兵工厂厂徽及生产年月。1935年10月10日,中正式步枪正式批量生产,从而开始了中国近现代史上第一支全国范围大量装备的制式步枪,其生产历程长达14年。这支枪也经历了无数次战火,从抗日战争到解放战争,直至抗美援朝战争,堪称中国军队历史上的一支名枪。

  

  中央军校学生训练

  抗战胜利前后,部分军队逐步改换美式装备。首先从中国远征军、驻印军开始,美国供应武器弹药装备,官兵一律着美式军服,被称为“美械师”,由美国顾问帮助训练。抗战胜利后,蒋介石又接受美国顾问团的建议,进行军制改革,成立国防部、联合勤务总部等机关单位,军服也仿效美国,做了一些改动。军官常服仍用旧制,大盘帽取代了德式布帽,帆布腰带取代皮制武装带,便服改为大翻领,黄色卡其布制。将校尉军官冬服一般用呢制;士兵夏季服装一般改为大翻领,船形帽,短裤、绑腿;士兵冬季服装仍用旧制。兵种采用领章、军衔采用美式肩章并用的方法,军服肩袢处缀金属徽标钮扣。

  一桩军服舞弊案

  自1933年国民政府颁布中华民国《兵役法》,为适应实施后的征兵需要,军政部兵役署在各省设军管区,并划分若干师管区和团管区,负责兵役事务。抗战时期,师管区曾发生主官利用制发被服进行贪污而被撤职法办的案件。

  1941年兵役改制时,原江陵团管区司令李春初调任襄枣师管区副司令,原襄枣师管区司令冯岐吾调离之前,移交案外军服3万套,这些无案军服怎么来的呢?这要从国民党部队在被服方面的通弊谈起。被服是有使用年限的,一年为新,二年为旧,三年四年过了使用限期可以报废,这一批被服便在上级销了账,报废被服或发士兵作布片打草鞋,或另做处理。存心舞弊的,干脆将新被服扣下不发,等到账面使用期限届满销案,再制作新被服时,就可名做实不做,从上级领到款子,把仓库里扣下的新被服搬出来用就行了。冯岐吾案外移交的3万套军服,就是这样来的。当时在这批军服移交之前,旧襄枣师管区有关人员分为两派,即以主任部员陈述斌为首的主卖派和以军需主任蔡显君为代表的主交派。主卖派认为这批军服已经报废销案,只差卖一个环节,钞票就可到手;主交派认为军服数以万计,不比小东西可以藏起来,监守仓库,输送搬运,辗转托人交卖,要经过许多人的手,随时都有暴露的可能,现在舍不得交,以后想交都交不掉。冯岐吾左右摇摆,犹豫不决。蔡显君劝他说:“钱是要的,命也不能不要,二者不能兼得,还是舍钱保命吧。”于是冯岐吾决定移交案外军服再离开,后来军需主任蔡显君也随之走了。

  

  1947年陆军军官学校西安督训处教官身着美式军服

  正在此时,军政部令襄枣师管区做一批棉军服,虽然旧襄枣师管区案外交的是单军服,单棉不能互相替代,但做军服就要与被服厂打交道,对存心染指的人来说,自然是个机会。主卖的一派,在襄枣师管区多数蝉联原职,他们怂恿副司令李春初说:“襄枣师管区大权在手,有各种方便,趁这一回做军服的时机,将案外3万套军服处理掉,以免夜长梦多,同冯司令一样,白辛苦一场。”李副司令考虑了三个办法:(1)接受他们的意见,乘机处理,但人多嘴杂,特别是当分赃不均时,可能暴露;(2)如数呈报军政部,接多少,报多少,变无案为有案;(3)既不卖,也不报,留待尚未到职的新司令作决定。经过反复权衡,李决定采取第三个办法,既可不负责任,又不得罪任何人,将来如果处理分赃还有自己一份。于是李对怂恿的人说,等新司令来了再说。

  按照军政部规定,师管区成立被服制作委员会,以主任部员陈述斌为主委,新任军需主任何士雄(冯岐吾推荐)、师管区其他有关人员,及驻地国民党县党部、三青团、商会、财委会等机关团体的代表,共同开过几次会,推何士雄到老河口招商家承制。李副司令没有经验,心想被服制作委员会委员多数是地方团体的代表,就派军需林岑同去。李告诉他,应该多找几家被服厂,用招标方式比较一下,务求质好、价廉、交件快,其余照被服委员会的决议办理。数日后,何士雄与林岑由老河口归来说,已经与厂商签订做棉军服的合约,并说有3000元的回扣。钱来得这样容易,李当然有些心动手痒。但新司令快来了,若为了3000元的回扣,影响正副司令的关系划不来,因此决定看看再说。

  李私下问林岑,回扣是怎样来的?林说回扣是军服定盘后,被服厂经理问何士雄,你们现在办公费够用不,是不是需要想点办法?何说当然需要。经理说你拿2000元去花吧;何嫌少了,又加1000元,合计3000元。何与厂里上上下下的人都很熟,三言两语就谈好了生意,没有找第二家。李感觉这件事有些蹊跷。后来还是何士雄无意泄露,李才晓得被人利用了。原来这家被服厂的经理和职工都是黄陂人,与冯岐吾是小同乡,过去襄枣师管区的被服,都是这家工厂包办,别家插不上手,结算下来,被服厂历年积欠冯岐吾达数万元。这笔账,究竟是历次做被服的回扣?还是卖案外被服的价款?或者是冯放的债?不得而知。商人是势利眼,冯在台上时,互相利用,勾得很紧,冯下台后虽派专人坐索,但厂商分文不给。冯有些着慌,适襄枣师管区做棉军服,冯于是授意何士雄必须到这家去做棉军服,不管厂商同意不同意,直接由何在棉服付款内,代冯全部扣还。对冯来说,干净利落,钱到手;对厂商来说,这笔生意虽然有些利润,但还了冯的欠款后账面上赚了钱,实际上赔了现金。厂商便在棉军服的质量上偷工减料,后来又因现金周转不灵,进原料、发工资都成问题,以致交货时间一拖再拖。主任部员陈述斌与厂商也是熟人,后来厂商来取款时,夜晚陈把他叫到家里,拍桌打椅大骂一通:“你吃的谁的饭?好不懂事的东西,我是被服委员会的主委,你以后还做不做生意?”厂商连说:“多谢您的关照,我们晓得好歹的,这里有700元,请收着零花。”以后又送陈棉被、棉裤、大衣全套。

  

  中央军校阅兵分列式

  1个月后,39军副军长兼襄枣师管区司令刘尚志到职。他当过多年的旅长、师长,当然有些亲信干部,早已预备了一批人,其中内定的军需主任为王须如。不想襄枣师管区已发表军需主任为何士雄,王须如只得降格屈居军需。王自恃为司令亲信,对何毫不买账,自作主张,何、王二人经常摩擦,互找岔子。新任刘司令屡次同李副司令谈到案外军服问题,却不表示明确意见,所在意的是制作棉军服应该有回扣,不给就要,不然岂当傻子。又说原司令冯岐吾利用我们做棉服扣还欠款,他坑厂商一下,会影响我们的回扣。于是,他一再逼促军需主任何士雄不要放松,李看刘志在必得,就叫何士雄把做棉军服的3000元回扣给他。过了些时候湖北军管区派了一个科长来视察,暗中调查襄枣师管区棉军服回扣案。这个科长向好朋友王杰透露了这件事。王杰为襄枣师管区部属,写信告诉了李副司令。李又将原信交给了司令刘尚志,刘满不在乎地说:“没关系,随便谁来査,来了也是白跑。出钱人与得钱人同样犯法,他敢说吗?这种事最后是不了了之。”果然此事没有査下去。

  1942年春,襄枣师管区司令部由均县移驻谷城,军政部令做一批单军服。主卖派又活动起来,但刘尚志不为所动。事后李副司令才明白,他已决意独吞,不让别人参与了。被服制作委员会虽然是形式,终究有些绊手绊脚。刘索性不设,大权独揽,派军需主任何士雄、军需王须如,仍然找做棉服那家厂,把该厂的经理叫到谷城与刘面谈。生意很快定盘,签约完毕。到底内幕如何?刘只字未露,李也知趣,全未过问。何士雄由于刘尚志与王须如上下夹攻,意欲离开,但刘叫何把单军服做了再说。刘有一套如意打算。第一,何与厂商熟,由他去争钱,可以开门见山说暗盘;第二,何刘无个人关系,由何经手做军服,可以表白刘大公无私,以后出岔子,还可以往何身上推。但刘并不要他参与内幕,安排外一套、里一套,刘亲自掌握,王须如具体执行。

  刘何不通气,被服厂是不晓得的。何当然不甘心做工具,装着参与机密的样子,对被服厂的会计说,总共给了我们多少好处,开个条子来看,心中有个底。会计就开了一份表交给何。这张表是用毛笔写的,主要内容是:(1)照账面数少做3万余套,相应货款名收实不收;(2)代销徐鹏飞团长800余套单军服;(3)实做单军服数的回扣;(4)总计数额。何士雄拿着这张表,又喜又恨,喜的是凭据在手,恨的是利用他又瞒着他。何士雄原已牢骚满腹,现更火上加油,遂决心告状,密约军政部驻襄枣师管区兵役视察郑如山,商定办法步骤是:(1)由何士雄出面检举司令刘尚志贪污,正本寄军政部,副本寄恩施湖北省政府主席兼军管区司令陈诚亲启;(2)双管齐下,郑如山也以驻区兵役视察的名义,同时向军政部检举;(3)检举一定要经过调查,此时郑如山已接到调任陵都师管区视察的命令,遗缺由郧均师管区兵役视察阎扶生接充,调査人很可能是阎扶生,由郑先与阎取得联系,介绍情况;(4)刘尚志每月补贴军政部兵役署文书科长罗海林一份薪水,刘的驻渝办事处还为罗腾出房间,免费供给宿舍,因此罗成为刘派进军政部的坐探。检举时将此事一并揭露,剪除刘的内线;(5)检举之后何即离开,以免事发,在刘势力范围内吃眼前亏。何士雄想争取李春初的支持,又恐李与刘串通一气,反复试探后,确认李与刘并不在一条船上,乃尽吐实情。李开始对何也有戒心,所以说话吞吞吐吐。后来虽消除了怀疑,但仍不敢表示态度,对何的打算,既不赞成,也不反对,实质上内心是同意的。刘尚志毕竟作贼心虚,曾在“总理纪念周”上为其贪污行为辩解:“有些钱必须花,但没有预算,只得先挪垫,等待机会,开源弥补,用不着大惊小怪。”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单兵教练

  同年夏天,刘尚志及其谋士挖空心思想办法,最后得一妙计贼喊捉贼,贪污主犯检举贪污。一面向军政部检举军需主任何士雄经办军服,贪污有据;一面派武装士兵搜査何宅,并将何士雄扣押,演了一出双包案。军政部所派调査人员就是阎扶生。此时阎已调任襄枣师管区视察,情况熟悉,且事前已得前任郑如山通气,阎又急于事功,力求表现,不管刘尚志怎样掩饰搪塞,全不理睬,很快提出了查案报告,肯定刘尚志是贪污主犯,指出刘检举何士雄只是在消息泄露之后反咬一口,企图嫁祸于人。查案报告送到军政部部长何应钦手里半年之后,批交第5战区军法执监部承办,判决书大意是刘尚志身为主官,只能综揽大要,具体事务,委之承办人员;军服贪污,责任在于经手,刘尚志免于审判。判决主文:襄枣师管区军需王须如贪污有据,自认不讳,判处有期徒刑6年。1945年,刘尚志以王坐满刑期三分之一,将其保外服刑。

  另外,陆军第5军建军时,军需处初设3个科,因人数达7万之多,并不能覆盖全军的军需功能,故又成立第4科服装科,可见视军服之重要。第5军军法处有一条规定,军需人员贪污13元以上者,立即处决。13元是条红线,13元以下是打军棍加撤职,当时,班长月薪是13元,一个少尉军需月薪50元。本军一位副师长担保的一个亲戚,因贪污大洋21块而被枪毙,对官兵起到了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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