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黄埔军校同学会  >  国台办文献  > 正文

孙亚夫强调从四方面推动两岸文化交流合作(2012.09.05)

日期:2012-09-06 09: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字号:  [小]  [中]  [大]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国务院台办副主任孙亚夫5日强调,巩固深化两岸文化基础,要更加努力开展两岸文化交流合作,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提供更坚实的精神支撑、更旺盛的生机活力、更丰富的人文内涵。

  第三届“两岸汉字艺术节”5日下午在山东枣庄开幕。孙亚夫在开幕式上致辞时作上述表示。他指出,巩固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要继续加强交流合作,推进对话协商,扩大人民往来,而且要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加强制度化建设,夯实基础,保持正确的前进方向和发展的强劲势头。

  “巩固深化文化基础,就要比以往更努力地开展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尤其要增强两岸同胞共同的文化认同、民族认同,增强两岸同胞一家人的理念,”他说,“我们将更积极的努力、更扎实的工作,不断推动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向前发展。”

  孙亚夫指出,其一,将继续营造有利于两岸文化交流合作的政策环境。支持扩大两岸出版物贸易和版权贸易,改善书刊进出口平台,加强数字出版新型产业合作。落实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共同维护两岸出版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业者和创作人合法权益。拓展两岸广电媒体交流渠道,积极支持两岸合拍电影、电视剧和开展节目合作。

  其二,将继续推动两岸文化交流合作走向深入。不断拓展交流的深度与广度,不断提高交流的质量与实效。鼓励和支持两岸文化艺术机构、团体、院校和艺术家开展教学、创作、巡演、展演等更深层次的合作。促进两岸文化创意产业交流合作,提升整体竞争力,共同拓展国际文化市场,扩大中华文化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其三,将继续打造两岸文化交流合作的精品。积极办好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海峡两岸非物质文化遗产月、海峡两岸文博会、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妈祖之光”大型综艺晚会等重要活动。加强中华语文知识库的建设,支持推广使用两岸合编的中华语文工具书《两岸常用词典》。

  其四,将继续推动两岸文化交流合作的机制化建设。鼓励两岸文化团体建立交流合作机制,推动两岸民间文化团体互设办事机构。鼓励两岸人士研究商签两岸文化交流协议或文化领域的相关协议。

  孙亚夫指出,2008年以来,两岸文化交流得到大发展,规模更为扩大,层次更为提升,领域更为宽阔,内涵更为丰富,影响更为广泛;两岸文化界人士以更高的热情、更积极的作为开展各方面的合作,成为两岸各界大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 (记者 路梅)

天下黄埔二维码 请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