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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侵占台湾50年-日本在台的殖民统治

日期:2015-04-20 15:57 来源:中国台湾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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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关条约》签订一百周年时,一些“台独”分子赶到日本马关春帆楼,公开感谢当年日本对台湾的占领。他们之所以篡改日本侵略的历史和本质,是因为他们日思夜想地要分裂祖国、争当外国的附庸。他们怀念的殖民统治,到底如何?对台湾民众来说,永远忘不了那恶梦般的年月,永远忘不了日寇在台湾实行残酷统治的历史。台湾50年的殖民统治,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悲惨的一页。

  残酷统治 

  日本占领台湾50年,派出19任总督,作为统治中国台湾地区、实施殖民统治的最高指挥。在1895年6月至1919年10月间,日寇为建立“殖民地体制”,用武力镇压和控制台湾人民的反抗,军人专政,派出的军人总督有桦山资纪、桂太郎、乃木希典、儿玉源太郎、佐久间左马太、安乐贞美、明石元等7届军人总督;1919年10月至1936年9月,日本殖民当局以为殖民统治已经稳定,为把台湾建成“理想的殖民地”,军人体制改为军政分立制,派出了田健治郎、内田嘉吉、伊泽多喜男、上山满之进、川村竹治、石塚英藏、太田政弘、南弘、中川健藏等9届文职总督;1936年以后,为配合全面侵华战争的需要,恢复军人总督,派出小木跻造、长谷川清、安藤利吉等3任军人总督。不论文官武将,19名总督集立法、行政、军事大权于一身,掌握了当地中国人的生杀予夺大权,个个都是杀人魔王,手上都沾满了中国人民的鲜血。

  日本在台湾实施残酷的殖民统治,总督府于1896年发布了“关于施行台湾之法律”。这一文件编号为第63号法律,所以称为“六三法”。“六三法”总共6条,它成为日本统治台湾的基本法。此法确定台湾特殊化,以法律形式确立了总督的独裁权力;主要内容是镇压抗日义军和剥夺台湾人民的基本权利。1906年,颁布实质相同的“三一法”取而代之,两法没有根本区别,中国人遭受的苦难不仅没有改变,而且越来越沉重。

  日本在台湾殖民统治主要靠军队、宪兵、警察维持,更多的是靠权大无边的警察管制社会和民众。1897年,日本第三任总督乃木希典,制订了“三段警备法”。规定山泽地带的治安由军队及宪兵负责;村落的治安,由警察担当;山泽和村落之间,则由宪兵和警察共同戒备。这是一部由军队、宪兵、警察三者协力镇压统治台湾人民的殖民法。在日据时期,台湾民间吓唬孩儿有一句惯语:“大人来啦!”所谓“大人”就是指当时的日本警察。1896年,第一批日本警察到台。自此以后,以日本警察为主体的警察,成为伸入中国人日常生活的鬼魇,是直接屠杀台湾中国人的刽子手。日本警察遍及台湾社会的各个角落,台湾成为名符其实的警察社会。以1902年为例,全台设有10个厅警察课、97个支厅、992个派出所,以后最多时各类警察机构达到1500余处,警察18000余人。在台湾的经济发达地区,每隔2、3公里就有一个警察机构;每300人就配有一名警察。日本占领下的台湾,可以说是日本警察的世界,在警察法西斯式的管制下,中国人的基本权利都被剥夺。

  为维持殖民统治,对中国人的任何反抗和不满行为,日本殖民者一律予以残酷镇压。1898年,日本殖民当局颁发“匪徒刑罚令”,全文8条,该“令”专门镇压台湾同胞的反抗,日寇殖民者根据此令残杀了无数台湾同胞。在颁发“匪徒刑罚令”的同时,又实施“保甲条例”,规定保甲作为警察军事统治的辅助组织。条例全文7条,规定10户一甲,10甲一保,全保全甲内部连坐,保甲另外组织壮丁团,接受警察当局指挥、监督。到1943年,全台共设保6074个,设甲58378个,控制户数达50余万户;壮丁团团丁最高时达到134613人。保甲制度作为日本殖民者对台湾民众实行殖民统治的重要手段,其实质是用“以台制台”的方式控制和奴役当地中国人,保甲制度成为法西斯统治的基础。

  日本殖民者十分害怕中国人的反抗。在日本人秋泽鸟川写的《台湾匪志》一书中,把一切对日寇不满、反对日寇的人士和言行,都归入“匪”类,主张进行残酷镇压。在日本殖民当局的法西斯统治下,中国人完全失去了做人的基本权利,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随时都有被扣上“匪”的罪名受到迫害。

  日本占领台湾后,在以后较长一段时期内,台湾人民没有停止反抗。日本宣扬全台平定,但是台湾人民的反抗没有停止,由正面抗战转为抗日游击战。就在1895年11月28日第一任台湾总督桦山资纪宣布“全岛完全平定”的十几天后,北部义军在这里揭竿而起。林大北,台湾宜兰人,刘永福旧部,12月28日,在大里筒袭击日军分遣队,打响抗日游击战争第一枪。林大北起义后,新竹胡阿锦,台北简大狮、陈秋菊,宜兰林李成,以及许绍文、江振源、陈瑞荣等义士起而响应,给予刚刚在台湾建立统治的日寇予沉重打击。北部起义一直坚持数年,在战斗中林大北、詹振、简大狮等义军首领壮烈牺牲,义军受到重大损失。

  在台湾抗日斗争中,涌现出无数个英雄,简大狮就是其中之一。在反割台斗争中,被称为抗日三猛士之一,他参加北部起义后,多次率军进攻台北,在宜兰金包里、堡矿溪等地坚持武装抗日斗争。1899年间在日寇的围剿下不得不退回厦门,后被清政府引渡给台湾殖民当局,1901年3月壮烈牺牲。

  抗日起义遍及台湾各地。北部起义开始后不久,1896年6月14日,中部义军一千多人在云林县斗门镇东南10公里处的大坪顶集会,建号“天运”,改大坪顶为“铁国山”,公推简精华、柯铁等为“十七大王”。他们坚持斗争达6年之久。1898年林少猫等抗日义士也举起义旗。从台南大目降、潮州等地,到恒春、虎头山,转战数年,在台湾南部竖起抗日大旗,极大的鼓舞了台湾人民的斗志,沉重地打击了日寇的殖民统治。

  日寇当局也对抗日起义用尽了各种手法进行残酷镇压。1902年5月25日,日本殖民当局在这些地方举行“大扫除”运动。日本强盗为安定统治秩序,以给予官职、田产等奖励为名,将北部、中部等地区坚持斗争的林火旺、陈秋菊、卢阿爷、林少猫等38位抗日义军首领和5600多名抗日义军官兵,骗到斗六、林圮埔、土库、西螺、他里雾等地,举行“总括性归顺仪式”。当仪式第一项“官民一齐摄影”进行完毕,进行第二项“鸣炮”时,日军和宪兵对毫无戒备的上当受骗的“归顺者”开枪射击,当场把他们全部处死。仅林少猫一家,被害的亲人、亲友就达231人,其中有40名是儿童。日本殖民者真是丧尽天良。

  台湾是中国的领土,中国人民不会甘心充当亡国奴,日寇的大屠杀没有征服台湾人民的心。1907年11月14日夜,新竹北埔月眉庄人蔡清琳,带领民众突然袭击鹅公髻、一百端、长坪、大窝等日本警察分所和大坪派出所,杀死日本巡查、警察和其他日本人一百余人;第二天,再攻北埔支厅,杀死支厅长渡边龟作等50余人。日本殖民当局从台北、台中等地调集军队、警察前往镇压,蔡清琳等9人被处死,受株连者达2000多人。此次起义在台湾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为了维持殖民统治,日本殖民当局随意屠杀当地中国人。在1896年“大平顶事件”中,屠杀中国人3万人,在1901年“后壁林惨案”中,屠杀中国人3473人,在1902年“噍吧年事件”中,屠杀中国人3万余人;在1913年12月间的“苗栗事件”中,屠杀中国人1200余人;在1915年西来庵起义中,屠杀中国人数万人。据有的学者统计,在日本殖民统治台湾期间,被日寇残杀的中国人达60万人。这对当时最多只有500余万人的台湾来说,可以说是空前绝后的大灾难,日本军国主义欠下了中国人民无数永远也无法偿还的血债。

  除了残酷镇压之外,在日寇法西斯统治下,中国人毫无政治地位,以公务员为例。根据1944年的统计,台湾公务员总共84559人,其中中国人46955人。表面上看似乎中国人占55%,事实上差别很大。任敕任官(相当于南京政府简任官)的只有杜聪明1人,而且他只是台北帝国大学医学部教授,并非行政官员;任奏任官(相当于南京政府的荐任官)的只有27人,其中担任行政职务的只有15人;任判任官(相当于南京政府委任官)只有368人。除此以外,其余都是雇佣人员。在警察中,中国人只有六分之一,但警级没有超过“巡官”的。因此,中国人只是担任低级职位和雇佣人员,供日本人驱使而已,成为日本殖民当局“以台制台、以台治台”的工具。

  疯狂掠夺 

  日本占领台湾,是为了把它作为掠夺的对象。作为日本殖民当局法西斯统治的主要手段之一,就是进行疯狂掠夺。1895年通过实施“官有林野取缔规则”,强占全台94.15%的山林原野。3年后,时任第四任总督儿玉源太郎设置“临时土地调查局”,颁布“台湾地籍令”、“土地调查规划”,1901年实施“土地征收规则”,1905年实施“土地登记规则”,根据这些法令,日本总督府强占民田2700万亩,日本财团强占200多万亩,也就是说台湾土地的四分之三落入日本殖民者手中。土地向日本殖民者手中高度集中,致使多少中国农民破产、逃亡。

  日本殖民者在台湾实施超经济的剥削。殖民当局强占了绝大部分土地和山林后,对广大农民进行超经济的剥夺。就土地税一项,1905年收取地税300万元,1933年高达570余万元。就粮食来说,1900年稻米年输往日本1400公吨,占当年台湾米生产总量的0.46%;到1934年,年输入日本51.5万公吨,占当年生产总量的40%以上。大米主要输往日本,造成岛内粮食严重缺乏,因而有“饥饿输出”之称,多少中国人生活在饥寒交迫之中。

  台湾丰富的物产也成为日本掠夺的目标。在日本殖民统治之下,台湾的制糖业更是成为日本掠夺的对象。殖民当局规定,蔗农生产的甘蔗只能卖给当地日本控制的制糖会社,台湾蔗农成为日本糖业资本家的奴隶,每斤糖的价格从1921年的11.6钱,下降到1937年3.2钱;每年90%以上的台湾糖输入日本。因此人们说:“一部台湾糖业史,就是一部日本殖民史。”台湾糖的命运成为日本殖民掠夺下,台湾农业、工业、加工业的缩影。在日本殖民者的眼里,台湾的即是日本的,必须无偿提供。

  谈及日本在台湾的殖民统治,至今有人为日本殖民者高唱颂歌,认为日据时代是台湾经济发展最快的时期。不可否认的是日本殖民统治时期,台湾的工业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日本完全是为了在台湾建立殖民地经济。台湾的大工业都为日本资本家独占,台湾工业是替日本工业制造初级产品和半成品,台湾工业只是日本淘汰设备、技术的集结地,台湾的进出口贸易完全处于日本人的控制之下,日本在台湾的经济管理部门成为吮吸中国人民膏血的魔鬼。值得指出的是,日本侵占台湾的50年中,正是日本疯狂对外扩张、发动侵略战争时期,因此台湾成为直接为日本军国主义服务的原料、加工基地。

  殖民同化 

  日本占领台湾,在搜括和掠夺之外,就是图谋永久统治台湾,就是想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动。任何一个中国人,谁也不会忘记日本殖民者在台湾推行的“皇民化运动”。日本殖民当局从侵占台湾的第一天起,就开始做起永久霸占台湾的美梦,开始推行殖民强制同化政策。

  殖民同化政策之一是推行奴化教育。奴化教育主要措施有,一是推行差别教育和普及日语,在初级教育阶段,重视日本籍学童,就读的是“小学校”;轻视中国儿童,就读的是“公学校”和“国(日)语传习所”,高山地区的原住民儿童则进“教育所”,两类学校相差很大,无论在什么学校,都把日语当作基本语言。二是防止中国人接受高等教育。从中等教育开始,限制中国学生所学专业;高等教育更是明显,主要由日本人独占,而且除了医学专门学校及台南高等商业学校外,其他一切高等学校都在日本国内举行考试。在1928年成立的帝国大学(台湾大学)内,40年代日籍学生占81.8%,而中国学生则有18.9%。教学内容更是以传播殖民主义文化为主,有关中国的历史、思想、文化均在排挤之列,以从根上切除中华民族文化的影响。

  在奴化教育中,殖民当局规定每个中国学生必须有一个偏名,就是在名字的第二字之后加上班级数,然后再加一个“郎”字,因此李登辉就有过“李登三郎”、“李登五郎”等不沦不类的名字。后来李登辉起了一个正式的日文名字“岩里政男”,而他的兄长李登钦则更名为“岩里武则”。类似这样变中国名字为日本姓名,发生在日寇发起的“皇民化运动”时,但是收效甚微。

  殖民同化政策之二是推行“皇民化”。日本占领台湾的还一个目的,是为了把台湾作为侵略中国的前进基地,为此它们进行了各种努力。日寇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为压制台湾民众的爱国热潮,“培养忠良帝国臣民的素质”,把台湾建成进攻华东、华南和发动太平洋战争的基地,日本第17任总督小林跻造在1936年9月到任不久,即开始推行“皇民化运动”。罪恶的“皇民化运动”,从一开始就遭到台湾人民的唾弃。

  “皇民化运动”开始于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不久,1937年9月30日,日本殖民当局在台北市公会堂召开“(日本)国民精神总动员讲演会”,臭名昭着的“皇民化运动”就此开始。主要内容是,进行亲日思想宣传和精神动员,极力消除台湾民众的祖国观念,灌输大日本臣民思想。从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后,“皇民化运动”进入第二阶段,即“皇民奉公运动”。1941年4月9日,殖民当局成立了“皇民奉公会”。奉公会由时任总督的长谷川清兼任总裁,自总督府到街庄都设有分会,并且均由当地的行政长官负责。此外,还成立了奉公团、青年学生报国会、青年奉公会、女青年奉公会、产业奉公会、核心俱乐部、模国挺身队等名目繁多的外围组织,作为推行“皇民化”的社会基础和基本力量。

  要想禁止一种文化,首先必须禁止相应的语言、文字。禁止汉语,强制推行日语是“皇民化”的主要内容。就在“七七事变”前后,日本总督府下达了撤销全台学校汉文科、废止各种报刊中文版的命令,同时颁布相应的惩罚措施,强迫台湾民众学习、使用日语。在“七七事变”前后,台湾花莲厅发布训令,规定公务场合如果不用日语者立即解职。在台湾许多地区,规定不学日语者征收过怠金。各种苛刻的惩罚禁令数不胜数,甚至如果买车票时听不懂日语,得到的回答是:“你不是皇民,买票要到后边去。”在学校说一句汉语罚款一钱。日本殖民当局公开叫嚣:“绝对禁止使用台湾语和汉文,不满者滚回支那去。”禁止汉文汉字,是日本文化侵略中最毒辣的一招。

  日本殖民当局在禁止汉语汉文的同时,强行推行日语。1936年全台强制设有日语讲习所3832处,被迫参加的学生为205214人。1940年增加到15833处,学生763263人。到日本投降前夕,各地奉公班均开设夜间学习日语所,各类学生超过100万人,这在当时5名台湾民众中就有1人在学习日语。对居住在山区的原住民,日寇也不放过,强行推行日语,仅1939年间就设立日语讲习所265处,设立日语普及会11处。据有关资料显示,台湾的日语普及程度有所提高,1936年为32.9%,1940年达为51%,1944年则为71%。这是日本总督府的统计,虚假的成份很高。

  “皇民化运动”不仅是从语言、文字上做文章,宣扬“日式文明”,还强迫中国人从生活习俗、宗教信仰、文化艺术、时令节气等方面向日本方式看齐。为使台湾民众生活日本化,严禁信仰民间的各种传统宗教、神灵,烧毁台湾民间的诸家神灵,专设日本的天照大神,并且强令在10月27日各行各业都要祭祀;中、小学则规定每月1、8、15日都要按时参拜神社。每逢10月27日,在台湾各地就能看到这种情况,在日本警察、官员的监督下,台湾民众来到设在各地的神社参拜。以清除流行于中国人民中间的宗教活动。

  在社会习俗方面,日本殖民当局下令撤销春节等传统节日;台湾家庭必须使用日本的风吕(澡盆)、便所、塌塌米,妇女必须穿和服;吃饭要吃日本料理;行礼要行日本90度的弯腰礼;结婚要在日本花嫁神前结婚;葬礼要采用大和安葬式。

  为减少中华民族的色彩,日寇当局下令禁演传统的布袋戏、歌仔戏、歌谣,禁止汉文文学作品,组织演唱戏剧、青年剧、日本军歌等,“灌注大和魂”,宣扬日本精神、日本军威、国体明证、大义名分等。

  日本种种统治口号的改变,目的都是为了加紧在台湾的掠夺。推行“皇民化”也是如此,日本借机加紧对台湾人民的欺骗和搜刮。宣扬“臣道实践”和“奉仕”,提出“全岛无一人不为圣战而劳动”,在产业领域组织起形形色色的“挺身队”、“奉公队”,榨取工人、农民的劳动成果;强迫开展“金报国运动”,发行“奉公债券”、“报国债券”,挨家挨户搜括民间藏金。仅1944年,台湾负担的日本军费高达1.5亿元,这全是靠明征暗夺而来,成为日本维持全面战争的重要补充。

  为挖掉中国人身上的中国根,从40年代初期起,日本殖民当局又开始禁止中国人使用中国名字。1940年2月,日本殖民当局宣布“恩准”台湾人改用日本式姓名。表示本人提出申请,只要经过知事厅长许可,即可以改变自己的姓名。事实上,改用日式姓名运动,却是靠政治高压强迫推行的。殖民当局设立更改姓名推进会,由警察胁迫改名,有一些汉奸当然求之不得,也有一些供职于殖民机构和日人公司的人,因为生存的需要也跟着改名。在殖民者的淫威下,1941年间改名的有71875人,第二年有约10万人,日本投降时,同意改名字的人也极为有限。

  日本殖民当局为加速推行“皇民化运动”,对于全天候使用日语和日本化生活方式的家庭,则奖赏其为“国语(日语)家庭”,在当时紧张的物资供应下,享受比一般人更多的食物供给等优惠待遇,以从物质上进行诱拉。

  日本殖民者废尽心机推出的“皇民化运动”,从来没有达到所期望的目标。这是因为日本侵略者要釜底抽薪,妄图彻底割断当地中国人的祖国情结,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中国人不可能忘掉祖国语言,他们在日常生活中仍然用汉文、汉语。祭祀、生活习惯很多是在民间和家庭中进行的,所以真正过“皇风生活”的台湾民众几乎没有。改中国姓名为日本姓名的,只占极少数。

  日本把台湾作为侵略中国大陆的前进基地的另外一个重要内容,是征集当地中国人参加日军侵略阵营。在“皇民化运动”后期,日本殖民当局则把征集当地青年参加侵略战争当作主要任务。1943年实施陆海军特别志愿兵制,1945年实施征兵制,由日本侵略者强征入伍、为日本卖命而战死的中国人达3万余人。至于在战争期间被日本强征入伍的更是多达207183人,这还是根据日本厚生省的统计,实际上肯定超过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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