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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珍藏的中央警校甲级警官训练班同学录

日期:2013-05-01 09:02 来源:《黄埔》 作者:单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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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收藏一册《中央警官学校甲级警官训练班第一期同学录》(以下简称本录),民国卅六年(1947)出版,纵27厘米,横19厘米,纸质精装,紫色漆布封衣,品相甚佳。封面居中印于右任题“中央警官学校甲级警官训练班第一期同学录”烫金字。内页有:1.序言、题词;2.总理遗嘱、校长肖像;3.校训、校徽、校旗、校歌;4.长官、教授、教官、职员肖像;5.生活剪影;6.本总队同学近照(1500帧);7.本总队同学通讯录;计328页。

  有友人知笔者以收藏黄埔为专题,见笔者收购本录感到奇怪,误以为又转型收藏警察专题,随试问:“中央警校与黄埔军校有关吗?”要探讨这个问题,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向其解答:

  一、黄埔军校曾开办过宪警班。黄埔校史记载,北伐完成全国统一,国民革命军总司令蒋介石出于“亟须建设,惟欲从事建设,必须有良好宪警,以维持治安”的思考,于1930年夏设立宪警教导队,培植干部人才,以为改良宪警之准备,委温应星为总队长,编成学员、军士、学兵3个大队,毕业期限为6个月。是年冬,该队第一届学员生毕业即分发京内外实习时,蒋介石为提高宪警教育起见,特令该队停招第二期学生,改由本校(黄埔军校)接办。并于是年12月2日命令本校附设宪警班,本校奉令后即令派温应星负责筹备宪警班,先后经二月之久,始组成立。1931年3月令委温应星为宪警班主任,同时,并发出通告招生,其投考资格:(一)特准与考者;(二)黄埔毕业后志愿学习宪警者。先后经三次考试之结果,合格者计高级班857名,特准与考及黄埔毕业录取者448名,共1305名。该班警察组学科之主要课目为警察学、警察勤务、警察法令、违警罚法、行政警察、司法警察、国际警察、侦探学。补助课目为指纹学、户籍法、地方自治、统计学。1932年2月学员经毕业考试后,均分发于各省政府各师及其他机关服务。

  二、抗战胜利后,蒋介石训示:“如果今后全国行政如经济、交通、教育、水利、农林、警察各阶层都能用军官总队队员(即复员军官)来负责主持,必能发挥更大效果。”爰复员军官(少校、上尉)1500人,转业去中央警官学校(南京)甲级警官班第一期受训,为期一年。毕业后,分发各省府机关、警察局、保安警察总队服务(北平市二百余名)。北平保安警察总队下辖6个大队,每大队辖3个中队,每中队辖3个分队,总队人数约2500人;总队部设在鼓楼帽儿胡同。笔者父亲单培新(黄埔十六期)被委任第六大队第十七中队少校中队长,负责前门、崇文门(含东单临时机场)、东便门三地警务,中队部设东单苏州胡同;后来父亲随傅作义将军起义。经统计,本录学员中出身为黄埔毕业生的最多,占总人数百分之八十五强,约1200余名。另外,自总队长至各队长多数出身黄埔,如总队长陈孝强(黄埔二期);队长中有余兰陔(洛阳分校一期)、丁文(黄埔十期)、李沛(黄埔高教班七期)、黄绍琦(黄埔十一期)、何维新(黄埔八期)、胡英(黄埔五期)、王仲平(黄埔高教班十一期)等。显而易见,此时中央警校甲级警官训练班与黄埔军校已结下不解之缘,黄埔系在警界不断延深壮大,所以本录也是研究黄埔校史的珍贵资料。

  中央警官学校简史

  一、本校之前身及改组成立经过

  民国六年,内务部警政司长王扬滨,根据民国元年《专设警校统一教育》之计划,建议设立警官高等学校。2月奉准成立,是为我国警官教育之始,亦即为本校之前身,校址在北平东城北新桥。自成立至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止,历廿年计办正科29个班、专科6个班,共23期毕业者三千余人,分布全国。但自北伐以后,各省民政厅下多设警官学校或警官训练所,如苏、浙、赣、闽、豫、鄂、陕、鲁、晋、粤、桂、滇、辽、吉等十余省,虽然培养甚多警察干部,而教育纷歧、程度各殊,对警政警教之配合建立,仍无整个计划。自1934年1月,陈又新接掌警高后,请求南迁,于3月由北平迁南京清凉山,并由内政部组设建校委员会,择定中山门外马群镇五棵松为校址与建校舍,于1936年4月14日奠基,同月16日陈又新调任师长,由李士珍接任校长。李氏鉴于发展中国警政,不能没有统一健全规模宏大之警官学校,以造就警察干部,遂向委座及内政部建议,仿照中央军官学校与中央政治学校之例,将警官高等学校改为中央警官学校,拟就组织规程草案,于8月4日呈经行政院二七八次会议通过,并公推委座府兼校长,李士珍为教育长。同年9月1日在马群新校改组成立,并将警高之第廿二、三两期改为第一、二期。中央警校就此诞生。肇始同时内政部为谋警察教育之统一,通令各省警官学校及训练所一律停办,并将浙江警官学校归并本校,其归并之学生编为第三期。本校规模乃日形扩大,而全国警察教育渐趋于统一,此即由前身警高改组成立本校之历程,在此历程中足资注意与纪念者,计有四点:

  1.由普通警察教育进阶为警官教育。

  2.由学制纷歧趋向一致。

  3.王扬滨辞司长职,转任警高教务长及代理校长,其学问渊博、道德崇高、勤恳诲人,廿年如一日至本校成立。次年西迁途中积劳病殁于汉皋,其终身从事警察教育,值得敬佩与纪念。

  4.警校由北平迁南京,乃陈又新之力,使本校得以逐渐发展,此亦一重要之关键。

  二、本校西迁及扩充训练

  本校自1936年改组成立后,校长蒋介石决心裁团改警,乃由校根据扩充计划增设校舍,预定每年训练四、五千人,三年内训练保安警察干部二万人,一切筹备已具规模,嗣以抗战发生,情殊势异。1937年11月首都告急,本校随国府西迁重庆市,择定南岸弹子石日租界童家花园为校舍,添建了大礼堂、操场、教室等,各期学生五百人亦继续到渝加紧训练,弦诵不辍,并招收第五期新生五百人,较之在南京时增加了一倍。至1939年7月第四期毕业时,校长蒋介石亲临主持典礼,视察训勉,并亲书“警政奠基”四字。

  为适应实际需要乃扩充班次,先在本校成立警官班,调训各省现任警官。1940年复成立西北警官训练班于西安,俾就近调训西北各省现任警官。1941年又成立东南警官训练班于湖南耒阳,俾就近调训东南各省现任警官。复以英美宣布放弃不平等条约,呈准成立外事警官班,斯时本校各期班暨西北、东南两警官班,共有学员生2500人,较在南京时增加五倍以上。

  1943年,教育长李士珍又草拟五年建警计划,于4月24日蒋校长莅校时面呈,蒋核批“此计划可用,速拟预算呈核”。及至国府改组成立,蒋介石对建警问题至为重视,复将前项计划详加批示,特别提示“须培养各省独当万面之高级干部”,乃于1944年1月成立警政高等研究班,并奉准派遣品学优良之各期毕业生赴欧美留学精研警政。首批7人返国后均服务于京沪各警察机关中。

  1944年9月,为顺应时机扩大训练,奉准将西北警官班改为第一分校,东南警官班改为第二分校,新疆成立第三分校,各分校均于1945年1月分别改组成立,招训正科学生及继续调训现任警官;嗣因抗战行将结束,更举办东北、台湾两警察干部讲习班,以储备收复东北、台湾警察干部。为革新警察勤务,提高警察素质起见,呈准将警士改为警员。3月,又奉准设立初级警察干部训练班,以储备收复区之大量警察。初级干部计招训学生3000人,分别在重庆本校及第一、二分校各训练一个总队,以配备于各都市及重要城镇,是时本校及各分校之学生总数在6000人以上,较在南京时为十余倍矣。

  三、抗战胜利后之扩训情形

  日寇投降后,为配合协助各省市接收事宜,乃将已毕业及在校学员分派各地服务、协助接收,教职员亦多数派往各省市担任警政工作。旋本校奉命迁回南京,并增设第四分校于重庆、第五分校于北平、第六分校于沈阳。国家外患即平,民国政府感到建国必先建警,于是有整军建警之计划。

  本校乃奉命办理复员军官转警(达四万人)训练事宜甄选:1.将级军官转入警政高等研究班;2.上中校级军官转入警政讲习班;3.少校以下级军官转入甲、乙级警官班;分别在本、分各校实施专门之警察教育,以应国家需要。

  合计本校自改组成立以来,各期班毕业之研究员、学员共计一万数千余人。正在校受训与即将毕业者,除复员军官转警各班次外,尚有本校及各分校正科十八、十九、二十期及教育班、外事班、监狱班等,总共人数在一万五千人以上。

  中央警官学校本、分校主官均由黄埔师生担任:南京本校校长蒋中正(黄埔军校校长),教育长李士珍(黄埔二期),政治部主任骆德荣(黄埔三期),总队长陈孝强(黄埔二期),政训室主任万象春(黄埔七期);西安的一分校主任杨俊奇(黄埔三期),广州的二分校主任陈玉辉(黄埔二期),新疆的三分校主任胡国振(黄埔四期);重庆的四分校主任余锦源(黄埔三期);北平的五分校主任刘诚之(黄埔六期);长春的六分校主任刘璠(黄埔一期)。

  1946年12月,第一、三分校归并改为第一分校,并迁设兰州以适应西北之需要。原迪化第三分校番号取消,而将重庆第四分校改为第三分校,北平第五分校改为第四分校,沈阳第六分校改为第五分校。各分校迁改完成后,继续进行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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