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世纪末,中国按照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构想顺利解决香港、澳门问题,中国洗雪了百年屈辱。
主权问题不能谈
按照1898年中英《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到1997年6月30日,英国人租借新界到期。时间进入1979年,离新界租约期满只有18年了,香港投资开始裹足不前。英国政府有点坐立不安了,急于提出香港未来的地位问题,于是派当时的香港总督麦理浩到北京来摸底,想利用中国百废待兴之机向中国施压,延长对新界的租期,取得管制香港的长期权力。
1979年3月29日,邓小平会见麦理浩。麦理浩表示,由于港英政府批出的新界土地契约不能超过1997年,可能会影响到香港未来的繁荣。他的意思是想劝说中国政府不反对香港政府在新界批出超越1997年的土地契约。中国政府如果同意,就等于同意英国在1997年新界租约期满之后有权继续管治整个香港地区。小平同志觉察到了他的意图,明确表示不同意1997年6月后新界仍由英国管理的意见,并指出中国政府的立场不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利益,在20世纪和21世纪初相当长的时期内,香港还可以搞它的资本主义,我们搞我们的社会主义。这实际上已经把“一国两制”构想的核心部分向英国透露了。
1982年9月23日,撒切尔夫人首次访华。当时,号称“铁娘子”的撒切尔夫人刚刚打胜了马岛战争,从阿根廷手中夺过了马尔维纳斯群岛。撒切尔夫人到北京之前先到了东京,把英国驻华大使柯利达叫到东京,令他对中国领导人晓以厉害,让中国不要收回香港。撒切尔夫人内阁的外交大臣杰弗里·豪在回忆录《效忠的矛盾》一书中提到了当时撒切尔夫人所持的“强硬”态度:“她对于主权的想法,不可避免地受到与福克兰群岛(即马尔维纳斯群岛—作者注)相类似事件的影响……她想迫使中国方面同意由英国在1997年后继续管理整个香港……她认为她所能做的最大让步是给予中国以名义上的主权。”撒切尔夫人是想以主权换治权,名义上可以把主权还给中国,将来香港换一面旗帜,“米字旗”降下,“五星红旗”升起,但实际上还由英国继续管治。
9月24日,小平同志在人民大会堂会见撒切尔夫人,全面阐述中国政府对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
撒切尔夫人一开始就要求在1997年后继续维持英国对整个香港地区的管辖不变,并以威胁的语气说:“要保持香港的繁荣,就必须由英国来管治。如果中国宣布收回香港,就会给香港带来灾难性的影响和后果。”
小平同志立刻针锋相对地顶了回去。他指出:我们对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是明确的。这里主要有三个问题,第一个是主权问题;第二个是1997年后中国采取什么方式来管理香港,继续保持香港繁荣;第三个是中英两国政府要妥善商谈如何使香港从现在到1997年的15年中不出现大的波动。他强调: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不迟于一两年的时间,中国就要正式宣布收回香港这个决策。保持香港的繁荣,我们希望取得英国的合作,但这不是说,香港继续保持繁荣必须在英国的管辖之下才能实现。香港继续保持繁荣,根本上取决于中国收回香港后,在中国管辖之下,实行适合于香港的政策。
当撒切尔夫人提出有人说一旦中国宣布1997年要收回香港,香港就有可能发生波动时,小平同志指出:我的看法是小波动不可避免,如果中英两国抱着合作的态度来解决这个问题,就能避免大的波动。中国政府在做出这个决策的时候,各种可能都估计到了。他严肃地指出:如果在15年的过渡期内香港发生严重的波动,中国政府将被迫不得不对收回香港的时间和方式另作考虑。
英国的“铁娘子”顶不过中国的“钢铁公司”!“钢铁公司”是毛主席送给小平同志的绰号,第一次交锋“铁娘子”就败下阵来。1997年,撒切尔夫人到香港出席交接仪式,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忆:她曾要求邓小平让英国继续租借新界,但邓小平马上说“不可以”,还说,中国可以在当天下午就收回香港,当时令她深感遗憾。
撒切尔夫人这次访华的结果是中英双方发表了一个公报,宣布双方同意通过外交途径继续就香港问题进行商谈。但是,撒切尔夫人离开北京到达香港以后,还是宣扬她的“三个不平等条约有效论”,说“英国是根据这些条约来管治香港的,条约是有效的、合法的”,并声称“英国政府对500万港人负有道义上的责任和义务”。这引起了香港青年爱国学生的抗议和中国政府的严厉批驳。
中英签署香港《联合声明》
虽然中英双方都同意通过外交途径解决香港问题,但要开始双方副外长级的外交谈判,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双方一开始就陷入了有关议程问题的争论。
一开始,由章文晋副外长同英国驻华大使柯利达谈判即将开始的第二阶段正式谈判的议程问题。所谓“第二阶段正式谈判”即指后来双方副外长级的22轮谈判。一个议程问题谈了几个月还谈不下来的原因是,中方要求英方首先承认中国对香港整个地区的主权,然后进入同中方磋商如何保持香港稳定繁荣与移交主权等技术性问题。英方认为谈判不应该有任何先决条件,主权问题只能作为更广泛、更具体的一揽子交易的一部分来加以讨论。这样就一直拖着。后来章文晋调到美国当大使。姚广接着谈,也没有谈下来。小平同志1982年9月和撒切尔夫人讲两国谈判以两年为期,但到了1983年春天,过了六、七个月,议程问题仍没有解决。
议程没解决,那怎么办呢?柯利达开始的时候态度比较强硬,但是很快就意识到,中国在一些原则问题上不会让步。英国要保持在香港的最大利益,就只有妥协。
当时主管西欧工作的外交部部长助理周南回忆道:这之后,周南和柯利达就第二阶段谈判的议程达成了一致意见,决定先谈1997年后的安排,再谈1997年前的安排,最后谈“关于主权移交事宜”。议程问题解决之后,双方商定于1983年7月12日开始正式举行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第二阶段会谈。
在头三轮的谈判中,柯利达执行撒切尔夫人的策略,不厌其烦地宣传香港的繁荣都是英国统治的结果,宣传要保持香港的繁荣离不开英国的管治。还称:只有中国同意由英国继续管治香港,英国才会同意给中国以名义上的主权,希望中国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来对待香港问题。中方对此当然进行驳斥,明确指出:“香港问题最基本的事实就是:香港是中国领土,至今仍为英国占领。要解决这一历史遗留的问题,最根本的一条就是把香港归还中国。因此才有今天的谈判,如果无视这一基本事实,还谈得上什么‘实事求是’?”
1983年9月10日,小平同志出面讲了话。他在会见英国前首相希思时说:我借此机会说一下,英国想用主权来换治权是行不通的。希望英国不要再在治权问题上纠缠,不要搞成中国单方面发表声明。在香港问题上,希望撒切尔夫人和她的政府采取明智的态度,不要把路走绝了。中国1997年收回香港的政策不会受任何干扰,不会有任何改变,否则我们就交不了账。希望本月22日开始的中英第四次会谈,英方不要再纠缠主权换治权问题,要扎扎实实地商量香港以后怎么办,过渡时期怎么办。彼此最有益处。小平同志请希思把他说的话传给撒切尔夫人。
经过50天的休会之后,中英双方代表于9月22日和23日举行第四轮会谈。这次会谈英方虽然态度表面上有变化,但实质上仍然坚持前三轮会谈的立场,致使谈判没有任何进展。会谈结束前,英方表示,最近很多人由于对会谈进展情况不明,感到忧虑,信心已经受到很大打击,因此建议发表一项声明:“双方在友好的气氛中再次会谈,并进行了有益和有建设性的讨论,双方再次确认其维持香港稳定和繁荣的共同目标,以及为此目的继续进行讨论的决心。”中方不同意发表这样的声明,说:“英方在会谈中既未拿出‘有益的’主张,也没有提出任何‘建设性的’意见,我们不能欺骗舆论,希望英方在下次会谈中提出建设性建议。这样,下次新闻公报内容就丰富了。”结果,这次会谈后发表的公报同第三轮一样,只说“双方举行了进一步会谈”。
第五轮谈判,中方的态度非常强硬。中方代表在发言中说,如果英国不改变态度,我们就要考虑谈判继续下去的必要性了。
11月14日,在第六轮会谈中,中方代表姚广第一次详细介绍了中国政府对香港的12条基本方针政策。但柯利达拒绝谈这些问题,要求集中讨论有关细节问题。
12月7日,在第七轮会谈中,柯利达讲:英方不再坚持英国在1997年后对香港的管治,也不谋求任何形式的共管。英方讲“某种密切联系”,将不会与1997年香港的主权和管治权一并归还中国这一前提相冲突,并不意味着英方要求未来的香港政府跟英国政府建立“权利或汇报的关系”。英方不会去挑战中国的主权。话讲得冠冕堂皇,但是后来事情的发展证明这又是一句假话。英国并没有放弃1997年后插手香港行政管治和在最大限度上使未来的香港成为独立的“政治实体”的念头。
第七轮会谈后,柯利达奉召回国当撒切尔夫人的顾问,继续主管香港的事情。英国换了伊文思大使当谈判代表团团长。这时中方也决定换马,1984年1月25日,第八轮会谈时由周南接替姚广当团长。中英双方代表团原有的团员都没变。
按照习惯做法,每一轮正式会谈只有两天。会谈时,中英双方都一本正经地做正式发言和评论对方的发言,很难深入交换意见和进行磋商。有鉴于此,周南担任中方谈判代表团团长以后,增加了双方私下的接触和非正式磋商。
从第八轮起,中英双方开始谈有关香港1997年以后的安排问题,都是围绕主权问题展开的。英国的方针概括起来就是一句话:步步为营,不断地冲击中国的底线,试图损害中国国家利益,以保证1997年以后英国能继续最大限度地操控香港政局。
英国人的谈判方式是典型的“迂回战术”。我们讲12条基本方针,他们并不明言反对,而是在每轮会谈中,针对每一项议题,掏出几页纸,大谈他们对中方提出的每一条方针的“理解”。他们的理解跟我们的理解相差很大,实际上就是要损害中国的主权,维护他们在香港的特殊利益。
这一阶段会谈主要涉及几个重要问题: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问题、外交问题、特区政府的官员问题、以及驻军问题。双方经过多次谈判,终于达成共识。我们担心英国在这个期间制造混乱,认为需要成立一个中英联合机构进驻香港,有问题就可以在那商量,双方达不成协议的问题,可以反映到中英两国外交部或两国政府来解决。
中方拟了个“中英联合委员会”草案,英方完全不同意,这个问题一直僵持到1984年7月,邓小平最后拍板解决。他说,中英联合机构进驻是必需的,名称可以改变,进驻时间早晚可以松动。大家可以互谅互让,但必须进驻,晚两年进驻也无所谓。争取按此方案谈出个结果来。接着,邓小平讲,《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原定1993年公布,太晚了,应该早一点,改成1990年。然后他又讲过渡时期要注意五个“不要”:一、不要动摇港币的地位。二、不要滥用卖地的收入。(根据小平同志的这条指示,我们后来在谈判中提出两点:一是考虑到香港经济发展的需要,给港英政府一定的权力批出超出1997年租期的土地,但是每年不许超过50英亩,如果超过必须双方达成协议才行。二是土地批租收入必须对半分,一部分归港府的财政,一部分归土地基金委员会,由中方派人管理,放在银行里存起来保值增值。经过艰苦的斗争,中英双方就此终于达成协议。)三、不要增加将来特区政府的财政负担,搞一些大而不当的基建项目。(这样才有后来机场问题的斗争,这个机场就是现在的大屿山机场。)四、不要带头转移资金。五、不要自搞一套治港班子强加给特区政府。前面4条是经济方面的,最后一条很重要,是政治方面的。事后证明,小平同志对香港的事情很清楚,而且看得准、看得深、看得远。
大问题解决了,剩下的一些具体问题,比如民航问题、国籍问题,很快基本达成协议。在双方代表团领导下,又设制了一个临时性的专题小组,由中方鲁平和英方麦若彤负责商谈并提出有关问题的具体措辞,然后再交给负责起草文件的工作小组推敲。
至此,中国在1997年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就剩下了一个公报的形式问题。英方接受中方建议,仿效尼克松总统访华时签署《上海公报》的做法,采用了联合公报的形式,在主权问题上采用了各自作出声明的表达方式。中国政府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决定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英国政府声明:“联合王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将香港交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1984年12月19日,中英两国政府首脑正式签署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正式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将在1997年7月1日起恢复行使主权。之后,中英双方把《联合声明》作为一份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交至联合国备案。
过渡时期曲折香港终回归
自回归的原则达成协议到政权交接,有一个相当长的过渡时期。在此期间,英方要保证做好香港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保持当地的稳定和繁荣;中方则要承诺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为收回后的特别行政区制定出一系列符合实际的具体政策,以落实“一国两制”,保持长期的稳定和繁荣。
在这漫长的过渡期内,双方为落实协议、履行彼此的承诺,要在众多领域进行外交谈判。当时,中方根据协议确定了总体谈判方针:对于对方在过渡期间的日常行政管理,中方给予合作但不干预;对跨越回归、涉及未来特别行政区权益的事务,中方有发言权甚至参与权。
邓小平在思考按“一国两制”构想解决香港问题时,曾敏锐地洞察到,这种解决办法的关键,在于过渡时期是否能保持稳定。
当时,我们对香港的前景——领土的最终回归,是充满信心的,但对这么一个漫长的过渡时期能否保持平稳,还是有所担心的。我们希望不要出现大的波动和曲折,以致危害香港的长期稳定和繁荣。
在有关香港回归问题的外交磋商中,中英之间曾有过一个“蜜月期”,双方合作顺利。钱其琛于1988年直接参与香港问题的磋商时,“蜜月期”尚未结束。
当时,两国签署了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香港进入过渡期的头几年。双方就一些具体事务的磋商和谈判比较顺利,取得一些进展。会谈的气氛不错,遇到意见不同,双方还是可以考虑对方的立场,交换看法,达成一些共识。
钱其琛在《外交十记》中写道:他的第一位英方谈判对手,是英国外相杰弗里·豪。当时,他任外相多年,参与了中英关于香港问题谈判的全过程。他对中国和香港问题都十分熟悉,一直与中方有着很好的合作。
1988至1989年,钱其琛同杰弗里·豪会晤过三次。前两次分别是在1988年6月纽约的裁军特别联大和9月的联大会议期间,第三次是在东京参加日本天皇裕仁的葬礼之时。记得当时主要的议题,就是中方正在起草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港人的信心问题,双方交换意见比较充分,谈得不错。
1989年春夏之交北京发生政治风波后,中英关系风云突变,出现逆转。
随着英国同其他西方国家一起对中国实行制裁,双边关系严重受挫。英国似乎对1984年12月正式签署的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有些后悔了。
不久,英国外相换人。钱其琛的第二位英方谈判对手是梅杰。梅杰平民出身,凭着自己奋斗,成为保守党里的后起之秀,这在十分重视传统的英国官场并不多见。梅杰任外相的时间很短,后来他接替了撒切尔夫人,出任英国首相。
钱其琛同梅杰只有过两次交往,一次是1989年7月底,在巴黎召开的柬埔寨问题国际会议上。梅杰举止比较谦和。钱其琛说他是一颗“上升的星”,前途无量;他赶紧说自己还是一名“新兵”。会晤中,他试图影响基本法起草工作,如要求修改草案中有关驻军的条款。钱其琛说,基本法是中国自己的事,如英方有好的建议,中方可以考虑,但对中方施压以改变双方商定的条款,那是徒劳的。钱其琛强调说,驻军问题已写入联合声明,是已经解决的问题,不应该重新提出来。在这次会晤中,梅杰同意双方恢复联络小组的工作。
第二次见梅杰,是在那年秋天的纽约联合国大会上。他再次提出,英方打算加快香港政制改革的步伐,增加香港立法局议员直接选举的名额。钱其琛表示,政制改革必须与以后颁布的基本法相衔接。中方主张在香港推行民主,但必须循序渐进。
此时,中英双方围绕着香港政制改革问题,悄然摆开了对立的阵势。一场旷日持久的外交纷争就要展开。
中英在香港政制改革问题上的分歧,很快变成了外交谈判桌上的争端。
1989年底,随着我国局势稳定下来,经济持续发展,西方国家开始松动制裁中国的立场。美国先派了特使秘密访华,寻求与中国改善关系。英国不甘落于人后,也采取了行动。撒切尔夫人决定派其外交顾问柯利达作为首相特使,于当年12月4日秘密访华,转交她给江泽民同志的正式信函,并与中方探讨改善双边关系的可能。
这是中英双方一次重要的接触,为今后几年双方在香港政制问题上的交锋拉开了序幕。
柯利达曾任驻华大使,是一位“中国通”,还直接参与了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他对中国事务很熟悉,同时也深知如何扞卫英国的根本利益。在香港问题上,他与保守党主流人士持有不同看法,卸去公职后,一直对英国政府的香港政策持批评态度,坚持主张维护与中国的合作,不与中方对抗。
但是,此次他作为密使来访,是为了忠实地履行撒切尔首相的方针。
撒切尔首相致江泽民的信相当长。她在信中表示,希望双方扭转两国关系恶化的趋势,恢复过去的良好沟通,并重申了英方的立场:信守联合声明,特别保证“无意让香港被用做进行颠覆的基地”,也不试图使香港问题“国际化”。然后,撒切尔笔锋一转,提出英方面临着“大大增加”香港1991年立法局直选议员名额的巨大压力,对此不能视而不见。她要求中方起草基本法时,能与英方的安排保持协调。
柯利达抵京后,与周南副外长会谈了一整天,全面讨论了中英双边关系和香港问题。柯利达提出了增加两国贸易、恢复官方高层接触等改善双边关系的具体设想,也提出了英方准备大量增加1991年香港立法局直选议席数目的要求,由10席增至20席。
第二天,江总书记会见柯利达,会谈进行了近两个小时。此时,柯利达亮出了英方的真意:中英关系应作为一个整体看待,如在某一方面发生了困难,从整体上就很难取得进展。双方如能就基本法和香港直选问题达成谅解,恢复两国良好关系的大门就是敞开的。
这显然是把香港选举问题当做恢复双边关系的先决条件。
江泽民顶回了英方这种施压的手段。事后,英国驻华大使还特意向我方人员解释说,柯利达是根据伦敦上级指示而谈的。
大约半个月后,江泽民正式复信撒切尔首相,充分肯定来信对中方示好的积极方面,并就香港立法局直选比例问题表示,估计基本法最后方案与目前草案“不会相距过远”。如果英方在1991年选举中直选议席数目超出过多,将来恐难同基本法相衔接。
这个意思就是说,中方不会接受英方方案,但草案也还有修改的可能,双方可以进一步商量,大门并未完全关死。
1990年初,形势更为紧迫。香港基本法即将于2月定稿,英方对香港1991年选举的方案也到了最后拍板定案之时。但是,柯利达访华,以及双方其他渠道的磋商,都未能就直选比例问题达成一致,双方处于僵局。
英方有些着急了,希望能在基本法定案之前与中方就此事达成妥协。当时,英国外交大臣赫德来不及等到与钱其琛会晤面谈此事,便开始连续通过信件与钱其琛交换意见。那一段时间,英国驻华大使与中方人员多次接触,转交各自外长的“信息”。这虽非亲笔签名的函件,却是书面文件,不是“口信”,我们便称之为“书面信息”。这种方式十分便捷,在中英多年磋商、谈判过程中经常采用。
从1990年1月18日赫德给钱其琛来信起,至2月12日赫德来信确认达成共识止,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双方交换了七份书面信息。当时,这属于内部磋商,对外严格保密。后来,随着政制问题争执的加剧,双方分别公布了这七份文件。
1990年4月,在中英就香港选举问题达成协议和谅解之后,香港特区基本法正式颁布。
至此,中英之间有关香港政制发展问题的争议,似乎应该告一段落了,但事实并非如此。
香港立法局1991年选举前后,英方加紧了所谓“代议政制改革”的步伐,只是这个问题暂时不像前一阶段那样紧迫了。
这时,中英两国外长实现了自1989年以后首次互访,双边关系有所改善。
赫德外相于1991年春访华,钱其琛与他正式会晤。中方领导人会见了他,给予他相当高的礼遇。
1992年春天,钱其琛首次正式回访英国。那时,正值中英外交关系升格20周年前夕,两国领导人又刚刚签署了关于新机场问题的谅解备忘录,所以,访问的气氛较好。
然而,钱其琛访英后不久,英国政府于4月任命曾任保守党主席的“强势人物”彭定康,取代了被视为对华“软弱”的卫奕信,出任最后一任香港总督。
彭定康一上任就大幅改变英国对香港的政策。两国围绕香港政制发展方向的分歧,很快演变成新一轮公开而严重的较量。
按理,最后一任港督的使命应该是在香港过渡期的最后阶段,与中方很好合作,保证平稳过渡和政权顺利交接。能够做到这一点,就是功德圆满,可以名留青史。
不曾想,最后一任港督彭定康却反其道而行之,就怕向中方交接政权时太顺利。
彭定康1992年7月上任后不久,便推出了一个与中方对抗的香港政制改革方案,对香港面临的1994年区域组织选举和1995年立法局选举完全搞了另一套设计。表面上,这个方案仍然说要维持行政主导制;实际上,却要急剧改变政制,迅速提高立法机构的地位和权力。其主要措施有:把立法局的功能团体和选举委员会的间接选举改为变相的直接选举;马上取消在香港行之有效的区域组织委任制,改变区域组织的非政权性质和职能。
彭定康于10月7日做了上任后的第一次施政报告,公布了他的政改方案。此前,9月25日,在钱其琛出席纽约联合国大会期间会晤赫德外相时,他向钱其琛通报了政改方案的内容;同时,英方在北京通过外交渠道,也提交了文本。钱其琛当场做了原则表态,强调对1995年选举的安排,必须先经双方磋商一致,并应与基本法的规定相衔接。几天后,中方经研究决定,由国务院港澳办公室主任鲁平会见英国驻华大使麦若彬,对彭定康方案做初步评论,具体说明了方案与基本法相违背之处,并指出按方案产生的立法机构无法过渡“九七”的前景,还特别提醒英方,不要进行公开论战。
英方显然已决定挑起事端,完全无视中方的反对和提醒,未经磋商达成一致,便单方面公开发表了这份政改方案。这种做法违反了联合声明的规定,是蓄意挑起公开争论,企图借舆论向中方施加压力。方案一出台,英国首相和外相就马上公开表示支持。
中方也立即公开表明立场,对英方举措深表忧虑,并指出将来香港回归前后的政制不能衔接,其责任不在中方。特区的有关机构将按基本法和全国人大的决定来设立。
彭定康先发表方案,然后才于10月22日到北京访问。他想以既成事实来要挟中方,要中方以他的方案为基础,提出反建议。
我们坚持按照联合声明所规定的原则办事,认为1994/1995年度选举安排直接关系到平稳过渡,须由双方讨论,达成一致,英方不应不经磋商,便单方面采取行动。所以,中方要求彭定康应首先改变态度,公开收回其政改方案。
在会晤中,中方反复、详细地分析了政改方案如何违反了联合声明,如何违反与基本法相衔接的原则,以及如何违反双方过去已达成的有关协议和谅解。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三违反”。
当时,我们得出的印象是,彭定康本人似乎还不大了解上述中英两国外长1990年已达成的有关协议和谅解。在钱其琛同彭定康的会见中,钱其琛严肃地指出,他的方案是“对中英合作提出了挑战”,今后的问题在于双方是继续合作,还是“分道扬镳,另起炉灶”。这些话说得很重,在过渡期以往的交涉和谈判中,我们还从未使用过这种语言。可惜的是,彭定康置若罔闻,完全听不进中方的忠告,也不理会中方的警告。
彭定康的北京之行没有任何成果,双方的立场形成了公开的对立。
这时,我们对形势做了冷静的分析,判定英方“三违反”政改方案的出笼绝非偶然,而是有着深刻的背景。方案严重威胁着香港的平稳过渡,是完全无法接受的。
为了应付可能到来的危机,我们做好了两种准备:一方面采取坚定的立场,进行必要的斗争,争取维护双方合作的基础;另一方面也要为最终可能出现的政制不衔接的情况,做好“另起炉灶”的准备。
1993年3月,就在彭定康将他的政改方案刊登于宪报之后,中方即采取了第一项反措施,在第八届全国人大全体会议上通过了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备工作机构的决定。
英方见中方对彭定康的政改方案采取了坚决拒绝的态度,而其政改方案又遭到各方面舆论的强烈批评,于是,建议通过外交渠道正式谈判,来解决分歧。
1993年2月6日,赫德外相给钱其琛来了一封信,建议双方“不附加先决条件地”进行谈判。我们当时还是希望英方能够回心转意,重回“三符合”之路,同中方继续合作下去,就从大局出发,同意了英方的谈判建议。
钱其琛于2月11日回信答复赫德,提出谈判应在“三符合”的基础上进行,作为对英方“不附加先决条件”的回应。钱其琛还指出,如英方此时将政改方案提交立法局讨论,将无益于谈判,希望英方慎重考虑。
此后两个多月里,双方就谈判的新闻发布和双方代表团的组成等问题,进行了反复的内部磋商。最后商定,于1993年4月22日在北京开始两国政府代表间的谈判。中方代表为姜恩柱副外长,英方代表为英国驻华大使麦若彬。
中英之间的这一次交锋,长达半年之久,一共进行了17轮谈判,过程相当曲折、复杂。中方抱着诚意,为维护双方的合作,做出了许多努力,提出了不少合理建议,也做了必要的让步和妥协。遗憾的是,英方一直不肯放弃其“三违反”的立场,更在最后阶段,在双方就大部分问题几近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突然节外生枝,单方面中断了谈判。随后,英方即把其政改方案交立法局通过,从此与中方“分道扬镳”,最终走上对抗的不归路。
后来,中英双方分别发表了有关谈判的详细经过,因立场不同,双方是各说各话。
原来,中英已就香港“九七”前后政制的衔接达成了谅解和共识。七份外交文件,正是就香港最后一届立法局的议员过渡到香港回归后的安排问题所达成的协议。随后,1990年4月通过的全国人大决定,更是明确规定了这一届立法局议员如何直接过渡成为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的成员。这就是所谓的“直通车”安排。
1993年的17轮北京谈判,主要议题就是详细讨论了香港1994/1995年度选举的安排,其总目标就是在英方“三违反”政改方案的威胁之下,争取挽救“直通车”的安排,以确保“九七”前后政制的衔接。
在谈判期间,钱其琛同赫德外相有过两次长时间的会晤,详细讨论了谈判中遇到的各个难题,谋求解决办法。“直通车”问题就是双方讨论最多的难题之一。
1993年7月,赫德外相再次访华。当时,北京谈判还处于初期阶段,重点还在讨论较为原则性的问题,进展不大,前景也不明朗。钱其琛建议双方就前一段谈判中涉及的原则性问题搞个文字纪要。赫德则表示,还是先讨论细节问题,双方距离拉近了,再搞文本。在这个问题上,双方没有谈拢。
根据当时的谈判进展情况,钱其琛又着重谈了“直通车”的重大意义,希望英方珍惜这个经双方多年磋商来之不易的成果。“直通车”安排是在两个不同性质政权之间进行交接时,一方同意让另一方管治下的原立法机构议员经过一定手续,直接过渡成为新机构的议员。钱其琛对赫德说,一个国家内两党,比如英国的保守党和工党,竞选后换班交接时,各方面都会有变化,不可能由两个政党来讨论执政班子的“直通车”安排,而中英关于香港的政权交接,却与两党竞选不同,可以搞“直通车”,这是一件完全创新的工作,史无前例。
这时,赫德重申了英方在谈判中的要求,即中方的特区筹委会在确认“直通车”时,应有明确、客观的标准。
此次会晤后,外界已看出中英谈判的症结所在。有香港报纸称,中英谈判能否达成协议,取决于双方在“直通车”问题上所能做出的让步。
1993年10月,钱其琛同赫德在纽约再次会晤时,北京谈判仍处于僵持状态。双方都表示对谈判的进展感到失望,对前景不太乐观。英方已开始在会外散布不怕会谈破裂的论调。
钱其琛与赫德的纽约会晤是一场尖锐的交锋,时间也最长,整整进行了两个半小时。
在对北京谈判做了一番总的回顾与展望后,钱其琛和赫德都认为,中英谈判面临两种可能:达成或达不成协议。
钱其琛强调,达成协议当然对各方面都有好处,但即使达不成,中方也有信心和能力实现平稳过渡,并保持香港的稳定和繁荣。
赫德摆出了达不成协议也不在乎的姿态,他用了SECONDBEST(次好)一词,说如果没有协议,只能是一个次好的选择,而这将对香港的信心和繁荣造成相当大的损害。
听他这么说,钱其琛便点明了中方“另起炉灶”的前景。钱其琛告诉他,如达不成协议,1995年产生的立法局议员的任期只能到1997年6月30日为止。特区筹委会将在1996年制定出特区第一届立法会的产生办法。
双方都明白,大家都在为谈判破裂做准备了。
关于选举方式的具体安排问题,双方都重申了各自的立场,无法取得任何进展。
在北京谈判的这个阶段,双方对于几类选举的具体安排方案和所持的立场,差不多都已表明。
11月30日,赫德外相给钱其琛来信,一方面就英方坚持一起解决1995年立法局选举方法进行辩解;一方面提出,英方决定在12月中旬即把政改方案提交立法局讨论。
实际上,这是英方在向中方摊牌。
针对英方的无理态度,钱其琛马上于次日回复赫德:中方绝不接受英方向香港立法局提交立法草案,而且不能把立法局的意见置于两国政府的会谈之上。对中方来说,这是原则问题。
钱其琛重申了中方在4月谈判之始所做的声明,即如英方将政改方案提交立法局,就意味着双方谈判的中断。
英方不听中方的警告,一意孤行,坚持把政改方案付诸实施,于1994年2月和6月,陆续交由香港立法局通过。
中方立即采取了针锋相对的措施,正式发表声明:根据中英联合声明的规定,英国对香港的行政管理到1997年6月30日为止,中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作为英国管治香港的政制架构的组成部分,即港英最后一届区议会、两个市政局和立法局,必将随英国管治期的结束而终结。从1997年7月1日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架构将依据中国全国人大的决定和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予以组建。
这表明,“直通车”因英方的破坏而“不通”了,中方不得不“另起炉灶”。中英双方围绕香港政制发展的这场交锋,至此告一段落,双方“分道扬镳”,渐行渐远。
1996年3月,香港特区筹委会正式决定成立特区临时立法会。
由于没有了“直通车”,在特区1997年7月1日成立之时有许多预备工作,特别是立法工作,必须提前做好,而特区第一届立法会又不可能在此之前成立,所以有必要成立一个特区的临时立法机构,来完成必需的立法工作。这个临时立法会于回归之日起,才正式开始执行特区立法机构的职能,为期一年,即到特区第一届立法会成立时为止。
按理说,这种安排完全是中方自己的事了,英方无权干预。当然,我们还是希望英方能对各项特区筹备工作给予合作,提供一些方便。可是,在两年前成立筹委会预备工作机构的问题上,我们早已体会到了英方的不合作态度,在设立特区临时立法会的问题上,更是对英方不抱什么希望。
正如我们所预料的,英方对临时立法会就像对预备工作委员会一样,也进行了抵制。例如,临时立法会议员选出后,英方无论如何不同意临时立法会在香港当地开会,临时立法会只好在深圳开始工作,直到香港回归之后,才迁回香港。在这段时间里,在外交层面上,英方也不时把临时立法会问题提上两国外长讨论的议程,反复纠缠。
此时,钱其琛的英方谈判对手已换成了里夫金德外相。钱其琛在1995年10月再次访英时同他会晤过。后来,他回访了中国,还同钱其琛有过一些信件往来。里夫金德在信中不时制造出一些麻烦,钱其琛也没有一一回复。当然,双方之间的合作也有比较令人高兴的进展,那就是在1996年秋双方在纽约会晤时,共同确认了中英联络小组所达成的关于香港政权交接仪式的纪要,了结了香港回归前的一桩大事。
1997年7月1日,香港终于回归祖国。全世界炎黄子孙目睹着祖国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想到祖国领土被外国占领统治的历史从此结束,不禁心潮起伏,感慨万千。令人难忘的是,交接仪式那天,终日大雨滂沱。全世界的炎黄子孙,都会觉得这场大雨畅快淋漓,将中国的百年耻辱洗涤干净,使香港迎来一个全新的未来。
澳门回归波澜不兴
如果说香港回归祖国的历程,是“风高浪急,波涛暗涌”,那么,澳门的回归,就可以用“风平浪静,波澜不兴”来形容了。
中国和葡萄牙两国就解决澳门回归问题的谈判过程相当顺利,合作良好。究其原因,这要追溯到葡萄牙在上世纪发生的一场革命。
1974年4月25日,统治了葡萄牙近半个世纪的独裁政权被年轻军官组成的“共和国救国委员会”推翻。这场政变被人们称为“4·25”革命。革命后,新政府放弃了殖民主义政策,对葡属殖民地实行“非殖民化”。先是让在非洲的殖民地走向独立。然后于1975年底开始从澳门撤出军队,并在后来颁布的《澳门组织章程》中,承认澳门是中国领土,由葡萄牙管理。
1979年中葡两国建立外交关系时,葡方又正式向中方承认,澳门是中国领土。
20世纪80年代,当中葡开始谈判解决澳门问题时,领土主权的归属问题已经解决。这不像香港问题那样,领土主权归属是首先面临的大问题。因此,双方谈判有了良好的基础:在起草联合声明时,很快就领土主权的表述达成一致意见。在协议文本中,由双方共同声明,澳门地区是中国领土,中方将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相比之下,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中,因英方不愿说香港是中国领土,双方无法达成共同的表述方式,只能由两国政府各自作出声明:收回香港是全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中方决定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英方将交还香港。
主权归属这个原则问题解决了,中葡谈判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就是中方收回澳门的具体时间了。当时,葡方希望尽量晚一点儿,最好推迟到21世纪。中方从统一大业的全局考虑,认为必须在20世纪结束之前收回,但可以和香港回归的时间错开一点儿。中葡双方在这个问题上花了较多时间和精力,最后商定,在20世纪结束前10天,即1999年12月20日,完成澳门回归的政权交接。
由于两国关系一直友好,又充分考虑到澳门的一些特点和实际情况,中方根据“一国两制”方针,在制定对澳门的具体政策时,对葡方提出的合理意见和要求都尽量予以照顾。澳门有一批葡裔居民世世代代生活在那里,即所谓“土生葡人”,他们有较特殊的社会地位,也有一些自己的特殊利益。中方在声明中承诺,要依法保护这批居民的利益,并尊重其习惯和文化传统。又如,葡方十分看重葡萄牙在澳门的文化遗产和影响的延续,中方觉得有些要求是合理的,便同意在协议中特别写入“依法保护在澳门的文物”,并同意葡萄牙语除作为正式语文外,仍可作为教学语言的内容,将文化、教育、语文方面的条文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在有关澳门回归时政权交接的安排上,中方考虑到葡萄牙早已从澳门撤军,解放军进驻澳门时,便没有像香港那样的军事交接问题。因此,解放军没有在政权交接的午夜零时开进,而是在回归日的白天,在灿烂的阳光下,威武进驻。
澳门的过渡几乎与香港的过渡期同样长,但面临的问题颇不相同。
为了实现平稳过渡,澳门在过渡期要解决三大问题:即语文、人才和法律。这三大问题成为中葡外交磋商中自始至终的重要议题。中方在各个层面都积极地推动并协助葡方解决这些难题。这中间,当然会出现一些意见分歧,但双方基本没有公开争论过,而是协商解决,最终完成了工作。
在此期间,两国领导人曾多次互访,澳门问题自然也是双方磋商的重点。在澳门问题上的良好合作,可以说促进了两国双边友好关系的不断发展。
1999年12月20日,中葡之间终于顺利完成了澳门回归的政权交接。
至此,香港、澳门的回归任务都已完成,中国人民更有理由期盼,台湾能够早日回到祖国怀抱,从而最终完成祖国统一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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