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运昌(1908- 2008) 原名李芳岐。河北省乐亭县人。1924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10月考入黄埔军校第四期,同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26年11月任广东省农民协会潮梅海陆丰办事处农军部主任。1927年5月任广东惠潮梅农工救党军第二团党代表。12月起先后任中共乐亭县委书记、滦(县)乐(亭)中心县委书记。1929年1月任中共顺直省委秘书、代理秘书长。1936年4月任中共京东特委书记。1937年6月任中共河北省委书记,后任中共冀热边特委书记。1938年领导成立冀东抗日联军,任司令员。1939年7月任八路军冀热察挺进军第十三支队司令员。1940年7月任冀东军分区司令员。1943年7月任中共冀热边特委书记兼冀热行署主任并兼晋察冀军区第十三军分区司令员、政治委员。1944年9月任中共冀热辽区党委书记兼冀热辽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解放战争期间任东北人民自治军第二副总司令员、中共晋察冀中央局委员。1945年11月任热河省政府主席。1946年6月兼东北行政委员会冀察热辽办事处主任、冀察热辽军区副司令员、中共冀察热辽分局委员。1949年1月担任中共热河省委书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交通部常务副部长、中共党组书记,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务委员(专职),国务院司法部第一副部长等职。第三、四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在中共十二、十三大上,连续被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2003年10月当选黄埔军校同学会会长。2008年10月24日在北京逝世,享年10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