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市交通大队31日表示,8月1日起,开始加强取缔小型车后座儿童须系妥安全带规定,若民众未依规定,最高可处3000元(新台币,下同)罚锾。
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队指出,去年8月开始倡导的小型车后座乘客系安全带规定,倡导期已满1年,明天起,将开始加强取缔汽车后座儿童系妥安全带或使用安全座椅规定。
交通大队表示,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小型车后座乘客未系安全带,一般道路可处驾驶人1500元至3000元罚锾;高、快速公路可处3000元至6000元。
汽车后座儿童安全座椅部分,交通大队解释,1岁以下或体重10公斤以下,应使用婴儿用卧床;1至4岁或体重在10至18公斤的幼童,适用幼童用座椅。
交通大队说,4至12岁或体重达18至36公斤的儿童,可看体型使用学童用座椅;若安全带不会勒到儿童脖子,则不需使用安全座椅,可直接系上安全带。
交通大队表示,8月1日起,将透过各式交通稽查或路检加强倡导和取缔,希望建立民众使用安全带观念。